人资兼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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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
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人合与资合特点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均属此类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 此种分类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理论上所作的一种分类,是一种学理分类,尽管不是一种法定分类,其意义仍然很重要,因为它揭示了公司法的立法意旨,公司法具体规定中对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所作的不同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两种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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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大陆法国家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式。在英美法国家,一般视其为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法来进行规范。
(2)股份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是指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两合公司的区别所在。它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普通的两合公司兼有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特点,而股份两合公司则兼有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