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資產(Property/Assets)
- 該條目對應的頁面分類是資產。
目錄 |
資產是指對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具體來講,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具備一定的物質資源,如貨幣資金、廠房場地、機器設備、原材料等,這些都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都屬於企業的資產。此外,像專利權、商標權等不具有實物形態,但卻有助於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的無形資產,以及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等,也都屬於資產。
資產一般可以認為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夠用貨幣計量,並能夠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簡單的說,資產就是企業的資源。與聯合國SNA中的核算口徑相同,我國資產負債核算中的“資產”指經濟資產。所謂經濟資產是指資產的所有權已經界定,其所有者由於在一定時期內對它們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處置,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那部分資產。
- 第一,資產是由於過去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
也就是說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是由於過去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結果。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以及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 第二,資產是公司、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些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控制。如融資租賃。
- 第三,資產能給公司、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資產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這種潛力可以是企業的日常活動,也可以來自非日常活動,帶來經濟利益的形式,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現金等價物,也可以是能轉化為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以及減少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出的形式。
會計上能否確認一項資產,很重要的一個判斷標準是看該項資源是否為本單位所擁有或能夠控制,以劃清自己的資產和別人的資產的界限。比如向外單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資產就不是本單位的資產,因為這不是本單位所擁有的。另外,還要看該項經濟資源能否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凡不能帶來經濟利益的東西不能確認為資產。比如一些已經報廢的機器設備,已不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就不能在會計上確認為資產。
將一項資源確認為資產,需要符合資產的定義,還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即該資源有較大的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
從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到,能否帶來經濟利益是資產的一個本質特征,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經濟環境瞬息萬變,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否流入企業或者能夠流入多少,實際上帶有不確定性。因此,資產的確認還應與經濟利益流入的不確定性程度的判斷結合起來,如果根據編製財務報表時所取得的證據,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那麼就應當將其作為資產予以確認;反之不能確認為資產。例如,某企業賒銷一批商品給某一客戶,從而形成了對該客戶的應收賬款,由於企業最終收到款項與銷售實現之間有時間差,而且收款又在未來期間,因此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企業在銷售時判斷未來很可能收到款項或者能夠確定收到款項,企業就應當將該應收賬款確認為一項資產;如果企業判斷在通常情況下很可能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收回,表明該部分或者全部應收賬款已經不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應當計提壞賬準備,減少資產的價值。
對資產的確認關鍵判斷是:是否存在未來經濟利益。如果不具備未來經濟利益,即使過去為取得該資產發生過巨額耗費,也不能確認為企業資產。按照這要求,遞延資產、待處理財產損失、沒有任何價值的存貨、老化的設備等就不應作為企業的資產。[1]
-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即應當能以貨幣來計量。
財務會計系統是一個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系統,其中計量起著樞紐作用,可計量性是所有會計要素確認的重要前提,資產的確認也是如此。只有當有關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時,資產才能予以確認。在實務中,企業取得的許多資產都是發生了實際成本的,例如,企業購買或者生產的存貨,企業購置的廠房或者設備等,對於這些資產,只要實際發生的購買成本或者生產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就視為符合了資產確認的可計量條件。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取得的資產沒有發生實際成本或者發生的實際成本很小,例如,企業持有的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對於這些資產,儘管它們沒有實際成本或者發生的實際成本很小,但是如果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話,也被認為符合了資產可計量性的確認條件。
資產的計量,是指入賬的資產應按什麼樣的金額予以記錄和報告。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
資產確認和計量的重點應是計價。計價是計量最直接的表現形式,所以資產作了前述分類確認後,就應當按照會計核算的需要,對其進行計量(計價)。
按變現或耗用時間長短,劃分為: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流動資產的變現和耗用時長為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可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和預付款項、存貨。非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
資產通常分為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兩大類。前者如貨幣資產、存貨、應收帳款等,後者如長期投資、房屋設備等。
根據經濟周轉特性的不同,可以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等;
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被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各種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這裡所講的“營業周期”,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從取得存貨、購買勞務一直到銷售商品和勞務,最後收取貨款和勞務款這一時間跨度。通常,商業企業的經營周期較短,製造業的經營周期較長,有的超過1年。
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准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後年度內較長時期攤銷的除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外的其他費用支出,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等。
根據存在的形態不同,可以分為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
非金融資產指機構單位單獨或共同對其執行所有權或處置權,並通過在核算期內持有或使用它們可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除金融資產以外的經濟資產。
有形資產有狹義的概念和廣義的概念之分。狹義的有形資產通常是指企業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廣義的有形資產則包括企業的資金、資源、產品、設備、裝置、廠房、人才信息等一切生產要素在內[3]。總得來說,有形資產就是有一定實物形態的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三章
第二十條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 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 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會計信息質量最主要還是可靠、突顯相關性、可比性、重要性、謹慎性當然它要以便他人可理解的型式及時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