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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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預算決算[1]
預算決算是指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編製的經法定程式審查和批准的預算收支的年度執行結果。當國家預算執行進入終結階段.要根據年度執行的最終結果編製國家決算。
預算決算反映年度國家預算收支的最終結果,它是國家經濟活動在財政上的集中反映。決算收入表明國家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構成和資金積累水平;決算支出體現了國家各項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事業的規模和速度。
預算決算的相關要求[1]
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年度終了後,應按規定的時問編製預算決算草案。編製決算草案必須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財政部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編製決算草案的原則、要求、方法和報送期限,制發中央各部門決算、地方決算及其他有關決算的報表格式。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的要求,安排編製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決算草案的原則、要求、方法和報送期限,制發本級政府各部門決算、下級政府決算及其他有關決算的報表格式。
各部門對所屬各單位的決算草案,應當審核並彙總編製本部門的決算草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審核。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對本級各部門決算草案審核後發現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權予以糾正。
預算決算的編製程式[1]
國務院財政部門編製中央決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代會常委會審查批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編製本級決算草案,報本級政府審定後由本級政府提請本級人代會常委會審查批准。鄉鎮政府編製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代會審查批准。
各級政府決算經批准後,財政部門應當向本級各部門批覆決算。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將經批准的決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預算決算的批覆與備案[2]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決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自批准之日起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覆決算。各部門應當自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覆本部門決算之日起15日內向所屬各單位批覆決算。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將經批准的決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