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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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票據(non-negotiable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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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流通票據[1]
非流通票據是指按照法律或慣例的規定,其受款權不可任意轉讓的一種票據。如指定受票人、有限制性背書或者指明不可轉讓的匯票、支票等票據。流通票據的對稱。
非流通票據的轉換[2]
票據的種類很多,按其能否轉讓流通,可將票據分成流通票據和非流通票據。非流通票據經過一定的程式,可以轉變為流通票據。
要使票據可以流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票據的轉讓流通必須經過背書。背書又稱“里書”,是票據上所註明的收款人或持票人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署的行為,表明背書人具有票據償付的連帶責任。若付款人到期不付款,票據持有人有權向背書人要求付款。
2.付出一定代價而取得票據的人,即可獲得對票據的完整的所有權,包括有權以本人的名義就該票據提出訴訟。
匯票是出票人要求受票人在一定期間內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額的支付命令書,須經付款人承兌後方為有效票據。
本票是由出票人對收款人發出的在一定期間內支付一定金額的債務憑證,儘管有許多本票在票據上印有不得轉讓(Not Negotiable)的字樣,已喪失了流通票據的部分性質,但人們仍將其列為流通票據。
支票是活期存款人向銀行發出的要求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支付命令書。出票人可在支票上簽發一定金額,要求銀行於見票時或支票上指定日期支付一定的金額給指定的收款人或持票人。
除了匯票、本票和支票外,還有可以轉讓流通的其他信用工具。這些信用工具有期限長短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