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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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稅(Retail Sale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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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稅是商品由零售商轉至最終消費者時,即在零售階段征收的間接稅。零售稅通常只適用於商品,而不適用於服務。在現代經濟體系中,消費者在服務方面的開支占了較大部分,而且不斷增長。
由於零售稅只在生產和分銷過程中的其中一個階段征收,當局必須制訂詳細的規則,清楚界定賣家何時屬於零售商,以及何時須登記繳納零售稅和就其銷售的商品征收零售稅。此外,也須訂有明確規則去確定買家在生產過程中哪個階段只屬中介人,例如批發商或貿易商等,而獲豁免繳納零售稅。
零售稅是使用範圍非常廣的稅種,它比較適合於個人消費者的購買,使用起來非常靈活。
零售稅與批發稅或製造商銷售稅相比,有一些明顯的優勢。首先是它的運行機制比較簡單,不像批發稅或製造商銷售稅那樣需要在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劃分界限。
零售稅的征收範圍比較廣,這使得它可以以較低的稅率,取得和批發稅與製造稅同樣的稅收收入。即使對於同樣的應稅商品,由於零售價格高於批發價格,更高於製造價格,因此零售稅的應稅價值較高,這使得零售稅可以採用比批發稅或製造稅低的稅率。低稅率是零售稅的一個重要優點。
零售稅與批發稅或製造商銷售稅相比,主要缺點在於徵管上的困難。但是總的說來,人們傾向於認為零售稅優於批發稅或製造稅。
由於零售稅是在製成品最終銷售時征收的單一階段稅項,有人或會認為這是對一般消費徵稅的較簡單方法。不過,詳細研究指出零售稅有一些固有的問題,以致其成效或效率不及商品及服務稅。
零售稅稅制除了涉及複雜的立法和行政工作外,事實也證明,由於零售稅只在某個階段一次性征收,這稅制很容易有被濫用或欺詐的情況出現。至於商品及服務稅,則是以多階段方式征收,徵稅機制本身有自我監察作用,出現漏稅的機會較小。由於商品及服務稅相對於零售稅較為優勝,在過去20年,有不少地區已引入商品及服務稅,取代其原有的零售稅或相似的稅制。全球已有超過135個地區實施商品及服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