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歇性傾銷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間歇性傾銷(Intermittent dumping)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傾銷分為不同的種類,但最常見的就是依據傾銷持續時間及危害程度來劃分。一般分為三類:偶然性傾銷、間歇性傾銷、持續性傾銷。
間歇性傾銷又稱掠奪性傾銷(Predatory Dumping),是指某一商品的生產商為了在某一外國市場上取得壟斷地位,而以低於國內銷售價格或低於成本的價格向該國市場拋售商品,以期擠垮競爭對手後再實行壟斷高價,獲取高額利潤。這種傾銷行為違背公平競爭的原則,破壞國際貿易的正常秩序,衝擊進口國的市場,受到各國反傾銷法的嚴厲抵制。
除以上三種傾銷之外,間接傾銷和社會傾銷的現象也已引起國際社會的重視,要求對其施行製裁的呼聲越來越高。
間接傾銷通常也稱第三國傾銷,是指甲國的產品傾銷至乙國,再由乙國銷往丙國,並對丙國的有關工業造成損害。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乙國的出口商並沒有實施實際傾銷行為,但丙國相似產品生產商可依反傾銷法申請對乙國的生產商和出口商進行反傾銷調查,也可要求乙國對甲國的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至於乙國當局是否會根據丙國的請求,對甲國的傾銷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往往取決於乙國與丙國的政治與貿易關係。
社會傾銷最初僅指出口利用犯人生產的廉價產品,現在已擴大到計算生產成本時所必須考慮的其他因素。發展中國家由於廉價勞動力和生產環境的低標準等種種因素,使其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上的價格都比較低,因此不能按現有的法律定義確定其傾銷。但由於這些廉價出口商品對發達國家的市場帶來衝擊,因此近年來,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盟的貿易保護主義者,一直在呼籲制止這種所謂的社會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