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性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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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性傾銷(Continious dumping)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傾銷分為不同的種類,但最常見的就是依據傾銷持續時間及危害程度來劃分。一般分為三類:持續性傾銷、間歇性傾銷、偶然性傾銷。
持續性傾銷又稱長期性傾銷(Long-run Dumping),是指某一商品的生產商為了在實現其規模經濟效益的同時,維持其國內價格的平衡,而將其中一部分商品持續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向海外市場銷售。長期傾銷儘管不具占領或掠奪外國市場之目的,但由於它持續時間長、在客觀上進行了不公正的國際貿易行為,損害了進口國生產商的利益,因此通常受到進口國反傾銷法的追究。
除以上三種傾銷之外,間接傾銷(Indirect Dumping) 和社會傾銷(Social Dumping)的現象也已引起國際社會的重視,要求對其施行製裁的呼聲越來越高。
間接傾銷通常也稱第三國傾銷,是指甲國的產品傾銷至乙國,再由乙國銷往丙國,並對丙國的有關工業造成損害。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乙國的出口商並沒有實施實際傾銷行為,但丙國相似產品生產商可依反傾銷法申請對乙國的生產商和出口商進行反傾銷調查,也可要求乙國對甲國的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至於乙國當局是否會根據丙國的請求,對甲國的傾銷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往往取決於乙國與丙國的政治與貿易關係。
社會傾銷最初僅指出口利用犯人生產的廉價產品,現在已擴大到計算生產成本時所必須考慮的其他因素。發展中國家由於廉價勞動力和生產環境的低標準等種種因素,使其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上的價格都比較低,因此不能按現有的法律定義確定其傾銷。但由於這些廉價出口商品對發達國家的市場帶來衝擊,因此近年來,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盟的貿易保護主義者,一直在呼籲制止這種所謂的社會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