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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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按照規定到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手續。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是指依法直接進口或者出口貨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複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企業章程複印件(非企業法人免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銀行開戶證明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其他與註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
註冊地海關依法對申請註冊登記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核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由註冊地海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註冊登記證書” (以下簡稱收發貨人登記證書)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憑以辦理報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