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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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名稱(Ocean Ves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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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名稱是指載運貨物進出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的種類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
(1)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
(2)具體的運輸方式填報如下:
①江海運輸填報船舶名稱及編號(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為監管簿編碼)+“/”+航次號;
②汽車運輸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進出境日期(8位數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③鐵路運輸填報車次或車廂號+“/”+進出境日期;
④航空運輸填報航班號+進出境日期+“/”+總運單號;
⑤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進出境日期;
⑥其他運輸填報具體運輸方式名稱,例如:管道、馱畜等。
⑦無實際進出境的加工貿易報關單按以下要求填報:
A.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及料件結轉貨物,加工貿易成品憑《徵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的貨物,出口加工區與區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同一齣口加工區或不同出口加工區的企業之間相互結轉(調撥)的貨物,應先辦理進口報關,併在出口報關單填本欄目填報轉入方關區號(前兩位)及進口報關單號,即“轉入並關(關區代號)共並簧並並並並並簧(進口報關單/備案清單號)”。如:轉入57241060330。按轉關運輸貨物辦理結轉手續的,按轉關運輸有關規定填報。
B.進口轉關運輸貨物報關單填報要求如下:
江海運輸進境貨物:直轉貨物填報“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中轉貨物填報進境英文船名(必須與提單、轉關單填寫完全一致)+“/”+“⑦”+進境船舶航次。
航空運輸進境貨物:直轉貨物填報“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國際空運聯程貨物填報8位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為空。
鐵路運輸進境貨物:直轉貨物填報“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中轉貨物填報車廂編號+“/”+“⑦”+8位進境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公路及其他運輸方式進境貨物:填報“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
以上各種運輸方式進境貨物,使用載貨清單(廣東地區)轉關的提前報關貨物填報“⑦”+13位載貨清單號;其他提前報關貨物為空。
C.出口轉關運輸貨物報關單填報要求如下:
江海運輸出境貨物:出口非中轉貨物填報“園”+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
中轉貨物:境內江海運輸,填報駁船船名+ “/”+“駁船航次”;境內鐵路運輸,填報車名(4位關別代號+TRAIN)+“/”+日期(6位啟運日期);境內公路運輸,填報車名(4位關別代號+TRUCK)十“/”+日期(6位啟運日期)。上述“駁船船名”、“駁船航次”、“車名”、“日期”均須事先在海關備案。
鐵路運輸出境貨物:填報“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多張報關單需要通過一
張轉關單轉關的,填報“⑦”。
其他運輸方式出境貨物:填報 “⑦”+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
(3)上述規定以外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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