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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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對策(Drama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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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亞對策研究的基礎上,奈傑爾·霍華德(Nigel Howard)於1990年提出了軟對策,該理論的基本假定與亞對策有較大的差異,Bennett對該理論圍繞情緒與偏好變化的情況進行了集中闡述。
自從軟對策論提出以後,一直沿著兩條相互促進的路線向前發展:一是不斷致力於其理論體系的完善,二是積極推廣並對許多社會實際問題試圖作出解答,以提高其實際應用的價值。在實證研究方面,既有針對個體的,又有針對社會組織的,既有對一些具體問題的分析,如家庭問題、北愛爾蘭和平進程、劫機問題等,又有對許多抽象問題的剖析,如兒童的社會與道德發展問題、科學發現過程等。這也說明該理論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最近幾年,軟對策論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概念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第二,研究了多人情景;
第三,進行了更為嚴格的結構化描述。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又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許多重要概念:
- 1、框架
設局中人i,j,k等構成集合C,局中人i的策略xi,yi,zi等構成集合Xi,策略集合的笛卡兒積(勒內·笛卡爾(Rene Descartes))即對應贏得集X(每個局中人的贏得為X、Y、Z等),同時設Q為後果函數。若局中人試圖得到x,那麼Qx則表示了實際的贏得,當時,x是不可行的;當Qx = x時,x即為將來可能發生的。
於是框架F可定義為:F = (Q,P)
它與傳統對策的區別是:沒有假定局中人同時執行其各自策略;考慮到局中人間策略、偏好等的相互影響(用後果函數表示);允許有非序數、非對稱偏好。
- 2、局中人間的相互影響
在軟對策中,研究的重點是局中人間的相互影響問題,對此作瞭如下定義:
I = (P,f,X)
- 3、相知狀態(moment of truth)
它是局中人間進行相互協商的基礎,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因素:
(1)基準框架:每個人認識到並認為其他每個人都認識到的框架,它是局中人進行協商與溝通的基礎;
(2)建議解:在基準框架中個體(或子集)建議的某個特定結局,並要求其他局中人接受和執行;
(3)反擊策略:當不能確認其他個體(或子集)準備執行其建議解時聲稱要採取的特定策略。
4、偏好阻力
它是指阻止偏好發生改變的因素。
5、偏好反轉與理性化
為了增強許諾的可靠性,需從原有偏好Pi中消除(X,PG)並增加(PG,x),這就是偏好反轉欲達到的目的,即:
但它可能會將序數型偏好P;變為非序數型偏好,即不具有傳遞性,表現為非理性。為了使其偏好真正發生變化,僅靠偏好反轉還不夠,需實現理性化。二者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僅是由於來自改變偏好的壓力,在情緒的驅使下所導致的行為,而後者則是基於對價值體系的調整而實現的偏好改變。
- 1、軟對策的一般發展過程
軟對策論將整個對策過程在縱向上劃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為框架(frame),它是對策的基本單元;第二個層次為對策周期(episode),它是由多個相互聯繫的框架組成;第三個層次為軟對策(dra— ma),它是由多個相互聯繫的對策周期組成。由框架一對策周期一軟對策顯示了對策過程是一個學習和發展的過程,同時也顯示了從部分到整體的層次性。Howard按邏輯順序將對策周期歸納為以下五個階段:
(1)情景設置
局中人為了進行溝通,需要一基準框架,但開始各方可能對周圍的現實狀況有不同的認識,不過一般情況下各方所持框架會受到一定場合下某些因素的限制,可初步確定一可能的框架集合,以封閉環境,說明之後框架的演變是由各方間的相互影響所致,而不是起因於外部因素的加入。
(2)構建
一般地,每個局中人起初擁有不同的框架,這些框架組合為超框架:我認為、我認為你認為等,經過相互誘導,最後建立一基準框架:假如所有建議解相同且可信(自建議解不存在改善),那麼將進入協議階段,否則將進入高潮階段。
(3)高潮
面臨著改變局中人的框架、建議解或反擊策略的需要(由於面對的悖論的不同而不同),有兩種可能:一是有相同的建議解,但達不到相互信任,此時需改變建議解為更可信的、或改變其價值體系以消除背離其建議解的偏好等;二是建議解不同,此時需使其威脅變得可靠。但可能存在兩種誘惑使該局中人不採取其反擊策略而影響其威脅的可靠性:自反擊策略存在改善,或相對其反擊策略而更偏好他人的建議解等。
(4)協議
各方之間經過相互誘導,得到一個單一、嚴格、強均衡解,併為各方所接受。
(5)終局
協議的執行。
- 2、悖論分析
“悖論”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勿庸置疑,它在軟對策的研究中始終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說,離開悖論分析,其完整的理論體系便難以建立。軟對策理論認為,當框架固定不變時,有時會產生一系列悖論,這主要包括合作悖論、阻止悖論、建議解悖論等(見下圖):
上圖中除[]中的部分外,均針對A而言,這些悖論均是在列中結局相對行中結局被(潛在)偏好時發生的。
上述悖論均帶來一個誘導策略的穩定性問題,為解決該問題,常引入情緒因素、非理性行為,或者改變對策,對策演變的總的方向是消除局中人面臨的所有悖論。
- 3、對策的解
當局中人的建議解滿足單一、嚴格、強均衡的條件時則預示著最終協議的達成。此即軟對策的解。
- 結束語
軟對策近幾年在概念體系和理論體系方面的主要研究進展、基本的研究方法與研究方法論。從中可以看出,軟對策所研究的對策問題不再保持結構不變,並引入了對策論所沒有的情緒與非理性等因素,將分析的重點不再拘於一個嚴格的理性解,而更加註重在局前協商階段局中人之間相互誘導而導致的對策演變過程的分析。為此,Howard等人對該理論的基本概念與方法體系進行了不斷地發展和完善,從單人到多人,從理論到實證,顯示了它極大的發展潛力與較高的理論價值與實際應用價值。另外,考慮到軟對策繼承了傳統對策基於效用進行分析的特點,可將它與多目標分析方法相結合,以利於解決面向目標的決策問題。
軟對策的案例分析[1]
設有兩個嫌疑犯因涉嫌一個案件而被拘留審訊。根據相關法律:若二人均承認罪責,則各判刑7年;若均否認,則因證據不很充分會各判1年;如果只一人承認,則承認者寬大釋放,而不承認者將被判刑9年,試分析他們的策略選擇。
這也是一個對策問題。有兩個局中人,每人的策略數均有限,但支付之和不為零。囚犯A、B的贏得(支付)矩陣分別為
或將其合併在一起,有
B方
合作 不合作
A方:
合作 (-7,-7) (0,-9)
不合作(-9,0) (-1,1)
由Nash定理及非合作對策平楊點的分析(略)可以判定:本問題有唯一的平衡點(x,y)=(1,1)即A、B都承認犯罪,導致各判刑7年。由實際含義分析可知:在背靠背的情況下,A、B分別以穩妥的認罪作為選定的策略,或者說,這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囚徒難題是一個模型,其自身實際意義不大。但在分析貿易戰,製裁及包袱等問題時往往可以使用此模型。
- ↑ 李宗元.《運籌學ABC ——成就、信念與能力》P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