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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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幣,一種曾在很多地區廣泛使用的交換媒介,古代最原始的貨幣之一。貝幣通常是完整貝殼或者人為加工的特定形狀。由於貝殼本身是一種裝飾品,其最初是作為交換的商品出現的,其作為商品和貨幣的區別一直是個爭論的話題。
在幾乎每一塊大陸,包括亞洲、非洲、美洲和澳大利亞,都有貝幣發現。被最廣泛的用作貨幣的貝殼是貨貝(Monetaria moneta),這一物種廣泛存在於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暖水區。中文中,“貝幣”除了上述被用作貨幣的天然海貝之外,還包括仿造貝殼形狀製造的其他材質的貨幣,如陶貝、玉貝、骨貝、銅貝等。
早在原始社會末期,中國社會的商品交換逐漸產生,夏朝建立後,中國步入奴隸社會,社會分工擴大,商品交換增加,當物物交換不能滿足需求時,交換媒介必然產生。貝幣作為一種原始貨幣,在中國先秦時期商品貿易中廣泛行用。原始貨幣為實物貨幣是指具有貨幣功能的自然物品和人工製作物。根據文獻和考古發現,在夏代,生產工具、糧食、布帛、牲畜、皮張、齒角、龜殼、珠玉、海貝等都充當過交換媒介。後來一些被逐步淘汰,海貝由於對中原地區來說是稀少不易獲得,而且美觀方便攜帶為保留下來。
成書於西漢的《史記》及《鹽鐵論》中均有夏代使用貝幣的記載,但由於是後人追述,傳說成分很大。而一些夏代的墓葬、遺址出土的文物中,貝幣的出現則佐證了夏代使用貝幣的說法,如1975年在河南偃師二裡頭文化遺址中出土了12枚天然海貝和仿製的骨貝與石貝。
貝幣的計算單位是朋,一朋的貝數,古人有2枚、5枚之說,今人一般傾向於每朋10貝。在先秦文獻及出土青銅器銘文中常有“朋”字出現,如:《詩經·小雅·菁菁者莪》中有“既見君子,錫我百朋”;1959年河南安陽商代墓葬中出土的戍嗣子鼎的銘文中有“王商戍嗣子貝廿朋”。
中國古代文獻中提到充當貝幣的海貝,除又被成為子安貝的小型海貝外,還有大貝、紫貝、玄貝等,1949年以來,出土的各類貝幣實物則貨貝、擬棗貝、阿文綬貝、虎斑寶貝、環紋貨貝、黍斑眼球貝和伶鼬榧螺等。
商代中後期,隨著商品交換規模的擴大,海貝數量出現了相對不足,仿製貝幣開始出現,有石貝、玉貝、陶貝、骨貝、蚌貝(珧貝)、銅貝、銀貝、金貝及包金銅貝等等。但仿貝也有隻起冥幣作用的。在河南、山西等地的多個商代晚期墓葬中有大量仿貝和真貝同時出土。[1]中國貨貝開始了有實物貨幣到金屬貨幣的過渡。商代銅仿貝是目前世界上發現最早的金屬鑄幣。由於最初的銅貝沒有銘文,因此也被稱為無文銅貝。此外,楚國地區的流通貨幣鬼臉錢,也是銅貝的一種。銅仿貝的鑄行成為實物貨幣向金屬貨幣過渡的重要載體。西周晚期後,因稱量貨幣和金屬鑄幣的廣泛流通,貝幣就逐漸失去了貨幣資格,重新成了裝飾品。秦朝建立後,貝幣退出流通領域。
在中文中,與價值、錢財相關的文字多帶有“貝”字的偏旁或部首,如貸、貨、資、貧、財、債、賄、賒、賬、購等等,說明瞭貝幣的使用與這些文字的形成處於同一個歷史時期。
在南亞的印度、孟加拉等地,貝幣也曾廣泛使用。宋代地理志《諸蕃志》中就有位於今孟加拉國和印度西孟加拉邦一帶的鵬茄羅國使用貝幣的記載:“(鵬茄羅)以白砑螺殼磨治為錢”。在孟加拉,每3840枚貝幣兌換1盧比,每年的輸入量達3萬盧比。
在東南亞的泰國,古代每暹羅提卡約值半金衡盎司銀的時候,貝幣被稱為“เบี้ย”(bia),每6400枚合1提卡。而在現在的泰語中,該詞仍被使用,用以表示借貸的利息;“เบี้ยหวัด”(bia wat)用以表示軍隊養老金。
在西亞,英國考古學家奧斯丁·亨利·萊亞德1845年到1851年在亞述古城尼姆魯德發掘出了很多環紋貨貝。
在非洲西部,貝幣直至19世紀中頁仍具有法償地位。在奴隸貿易被廢除前,大量的貨貝被運到一些英國港口,在轉運到奴隸海岸。在非洲中西部,貨貝作為剛果王國的貨幣“nzimbu”也十分常見。
由於這些貝殼在西非的價值遠遠超過了在其產地的價值,因此貿易的利潤非常大。在一些情況下,收益據說達到了500%。貝幣的使用不斷向內陸擴展,在1850年左右時,海因里希·巴爾特發現貝幣在卡諾、庫卡、甘多,甚至在廷巴克圖都相當普遍。據巴爾特的記述,在博爾努的Muniyoma,每個成年男子需每年為自己繳納1000個貝殼,為他擁有的每頭牛繳納1000個,每個奴隸2000個,國王的一年的稅收共計約30,000,000貝殼。
在沿海國家,貝幣每40枚或100枚穿成串使用,相應地每50串或20串代表一塊銀幣;但在內陸,貝幣被一個個的計數,若商人比較專業的話,可能五個五個的計數。在上述地區,貝幣被稱為“kurdi”,主要從西海岸獲得;但在烏尼楊韋齊北部地區,貝幣被稱為“simbi”,主要依賴桑給巴爾的穆斯林商人獲得。在非洲的一些偏遠地區,知道20世紀初仍有使用貝幣的,但後來也被現代貨幣取代了。
在20世紀初的英屬烏干達,依然可以以貝殼交稅。
在葡屬西非的本吉拉,用非洲大蝸牛的殼製成的中間帶洞的蝸殼圈也曾被用作貨幣。
北美原住民也用貝串的長度來衡量角貝殼的價值。這種角貝貝幣的長度以兩乳乳頭間距來測量。
從阿拉斯加到加利福尼亞西北的太平洋沿岸的美洲原住民部落最看重的貝殼是角貝殼,角貝又稱象牙貝,屬掘足綱,是一種狹長的海洋軟體動物,有著象牙狀的角殼。角貝殼兩端帶有自然的開孔,可以十分方便的串起來。這種貝幣是以長度而不是具體的個數來衡量價值的,最大的單位“ligua”約合6英寸。
在再往南的加州中部和南部,當地人用紫色小榧螺(Olivella biplicata)的螺殼做珠子至少有9000年的歷史。考古遺址發現的少數遺存表明,它們不是用作貨幣而是作為裝飾品存在的。從1000年前開始,在加州聖巴巴拉海峽各島上,丘馬什人工匠開始用榧螺殼打制串珠,留下了一米深的製造殘渣樁;由此產生的圓形串珠被當地,也就是現在的南加州地區,的人們用作貨幣。大約公元1500年開始,直到十九世紀末,加州中部的海岸米沃克人、奧隆人、帕特溫人、波莫人和瓦波人等民族使用海生雙殼貝紫石房蛤(Saxidomus purpurata)來製作貝幣。
在北美東海岸的易洛魁聯盟和阿爾岡昆部落的成員中,如辛納科克部落,一直使用用海生雙殼貝硬殼蛤(Mercenaria mercenaria)製作的被叫做“Wampum”的串珠,這種串珠是將硬殼蛤的紫色部分去除後用白色的部分製作的。
在澳大利亞北部,當地原住民也曾使用貝幣,而且不同的部落曾使用不同的貝殼,一個部落的貝幣對另一個部落可能是毫無價值的。
在新幾內亞以北的一些島嶼上,人們把貝殼打成薄片,鑽孔並用繩子串成串,通過指節測出長度來表明價值。這些太平洋島嶼上主要使用兩類貝殼,一類是一種新幾內亞海岸的貝類,另一類是普通珍珠貝。
在南太平洋各島,少女榧螺也曾廣泛被用作貝幣。直到1882年,索羅門群島的當地貿易仍使用貝殼珠來進行,這些貝殼珠由婦女們研磨稱所需要的大小,由於其製作困難,製作量小於需求量,因此其價值得到了很好的維持。
在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東新不列顛島嶼,貝幣仍具有法償地位,並可以兌換為巴新法定貨幣基納。在約克公爵群島,當地的托來人將使用的貝幣稱作“塔布”(T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