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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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期貨(Soybean Meal Futures)
目錄 |
期貨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合約。
我國現在與飼料企業所用原料相關的期貨品種有幾個:大豆期貨、豆粕期貨和小麥期貨。豆粕期貨合約,見下表:
交易品種 | 豆粕 |
---|---|
交易單位 | 10噸/手 |
報價單位 | 元(人民幣)/噸 |
最小變動價位 | 1元/噸 |
漲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
合約月份 | 1,3,5,7,8,9,11,12月 |
交易時間 |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
最後交易日 |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
最後交割日 | 最後交易日後第4個交易日 |
交割等級 |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質量標準 |
交割地點 | 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5% |
交易手續費 | 不超過3元/手 |
交割方式 | 實物交割 |
交易代碼 | M |
上市交易所 | 大連商品交易所 |
註明:其中大豆和豆柏只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麥在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
1、K線
2、成交量
一段時間(一般為5分鐘、15分鐘、30分鐘、小時、日、周、月和年等)里買人的合約總數或賣出的合約總數。在圖形上一般位於K線圖的下方。
3、持倉量
到某日收市時為止,既沒有對沖了結(平倉)又沒有到期交割的合約量。
期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交易,豆粕的交易時問是每天的9:00~11:00和l3:30~l5: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1、最後交易日
期貨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合約,必須進行實物交割。比如:2003年l 1月的豆粕合約.最後交易日就是11月14日。
2、最後交割日
沒有平倉的合約必須交貨或交貨款的日期,即買方如果有未平倉合約,則要交付貨款;而賣方如果有未平倉合約,則要交標準倉單。比如:2003年11月豆粕合約,最後交割El就是11月2O號。
1、合約標準化——合約除價格外,所有的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全國統一。
2、交易集中化——豆粕必須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交易者可在價格低時先買入期貨合約,待價格上漲後賣出平倉;也可以在價格高時先賣出,然後待價格下跌後買人對沖平倉。
4、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對交易各方的盈虧進行資金清算。
5、保證金制度和杠桿機制——與高風險相對應,期貨市場也是一個高收益的市場。進行期貨交易只需要交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 的10左右,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
1、找一家合適的期貨經紀公司。
2、開戶。
3、存入保證金。
4、選擇時機。
飼料廠如何做豆粕期貨:
1、操作
2、交割標準
按照標準品及替代品符合《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質量標準(F/DCE D001-2006)》中規定的標準品和替代品。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貨合約中所規定的豆粕指以大豆為原料以預壓一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後所得飼料用大豆粕,產地不限。
2)檢驗與測定標準
A、有關飼料用大豆粕檢驗按照GB5490—5539的有關規定執行。
B、有關水份、粗蛋白、粗纖維、粗灰分的檢驗,按照GB643206439的有關規定執行。
C、脲酶活性的檢驗按照GB8622的有關規定。
3)感官性狀
A、呈淺黃褐色或淡黃色,色澤一致。
B、呈不規則的碎片狀、粉狀或粒狀。
C、無發酵、霉變、非擠壓性結塊、蟲蛀及異味異嗅。
4)夾雜物
不得摻入飼料用大豆粕以外的物質,若加入抗氧化劑、防發酵劑等添加劑時,應做相應說明。
5)質量指標
A、標準品的質量指標見下表:
項目 | 取值 |
---|---|
水分(%) | ≤13.0% |
粗蛋白質(%) | ≥43.0% |
粗纖維(%) | ≤7.0% |
尿素酶活性(以氨態氮計)[mg/(min·g)] | ≤0.3% |
B、各項質量指標含量均以87 乾物質為基礎計算。
C、以上各項指標必須全部符合相應品級的規定。
D、脲酶活性定義為在30±5℃和pH值等於7的條件下,每分鐘每克大豆粕分解尿素所釋放的氨態氮的毫克數。
6)包裝
白色編織袋,寬度為650+/一5mm,長度為11OOm一1200m。要求:不破、無滯、無污染。
7)衛生標準
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飼料衛生標準的規定。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質量標準 F/DCE D001-2006(D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F THE DELIVERY SOYBEAN MEAL)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本標準規定了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的質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2)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貨合約中所規定的豆粕是指以大豆為原料,以預壓-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後所得飼料用大豆粕,產地不限。
3)本標準適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標準品。
2、規範性引用文件
應符合GB/T 19541—2004中規範性引用文件的有關規定。
3、術語和定義
應符合GB/T 19541—2004中術語和定義的有關規定。
4、要求
1)感官性狀:本品呈淺黃褐色或淺黃色不規則的碎片狀、粉狀或粒狀,無發酵、霉變、非擠壓性結塊、蟲蛀及異味異臭。
2)夾雜物:應符合GB/T 19541—2004中夾雜物的有關規定。
3)標準品的質量指標:
項目 | 取值 |
---|---|
水分(%) | ≤13.0 |
粗蛋白質(%) | ≥43.0 |
粗纖維(%) | ≤7.0 |
尿素酶活性(以氨態氮計)[mg/(min·g)] | ≤0.3 |
註:粗蛋白質、粗纖維、粗灰分三項指標均以87%乾物質為基礎計算。
4)衛生標準:應符合GB/T 19541—2004中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5、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按《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玉米、黃大豆2號交割細則》的規定執行,其它應符合GB/T 19541—2004中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運輸和貯存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