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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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設備大修理[1]
設備大修理是指通過修複、更換部分零部件,使設備恢複原有的技術性能,從而延長設備的物質壽命,這是企業常用的設備膳損補償方式。這種方式能充分利用沒有達到磨損極限的設備主體和零部件,節約大量材料和工時,但大修理往往不能使設備完全恢複原有性能。
設備大修理的特點[2]
與設備更換和現代化改裝兩種設備更新形式相比,設備大修理能利用保留下來的零部件,通常也不需要對配套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改變,節約設備投資,在一般情況下也可以儘快恢復生產,減少停工損失。同時,它也是一種保持生產能力和延長設備使用期限的措施。但是,大修理的必要性必須與經濟性相結合,才能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設備發生了有形磨損是進行大修,還是進行更換,需要進行相應的經濟分析。
設備大修理的經濟界限[3]
1.設備大修理的經濟界限I
從理論上講,對設備進行大修理的經濟界限可用下式進行判斷
R Kj-Lj
式中,R為某些大修理的費用;Kj為設備第歹次大修理時該種設備的再生產價值(即在大修理年份購買相同設備的市場價);Lj為設備第歹次大修理時的殘值。
由上式可知,當大修理費小於或等於設備現價(新設備費)與設備殘值的差,則大修理在經濟上是合理的,否則,寧可去購買新設備也不進行大修理。
應註意的是,利用上式進行判斷時要求大修理後的是不在技術性能上與同種新設備在性能上大致相同時,才能成立,否則不如把舊設備賣掉,購置新設備使用。
設備磨損後,雖然可以用大修理來進行補償,但是也不能無休止地一修再修,應有其技術經濟界限。在下列情況下,設備必須進行更新。
①設備役齡長,精度喪失,結構陳舊,技術老化,無修理或改造價值;
②設備先天不足,粗製濫造,生產效率低,不能滿足產品工藝要求,並且很難修好;
③設備技術落後,工人勞動強度大、影響人身安全;
④設備有嚴重“四漏”(漏油、漏電、漏氣、漏水)之一者,能耗高,污染環境;
⑤一般經過三次大修理,再修理也難恢復出廠精度和生產效率,且大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的60%以上。
2.設備大修理的經濟界限Ⅱ
設備大修理的經濟界限如何,不能僅從大修理費用與設備價值之間的關係來判斷,還必須與生產成本聯繫起來。其評價標準是,在大修理後使用該設備生產的單位產品的成本,應該不超過用相同的新設備生產的單位產品的成本,這樣的大修理在經濟上才是合理的。事實上,這是更為重要的設備大修理的經濟界限。
設備大修理的經濟效果,可用下列計算公式表示
Ij =Cj/Co 1
或△Cj =Co-Cj 0
式中,I_j為第J次大修理後的設備與新設備加工單位產品成本的比值;Cj為在第J次大修理後的設備上加工的設備上加工單位產品的成本;Co為在新設備上加工單位產品的成本;△Cj為在新設備與第J次大修理後的設備上加工單位產品成本的差額。
由上式可知,只有當Ij 1或△Cj 0時,設備的大修理在經濟上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