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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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訖通知是指銀行通知某項票據結算完了的一個單據。解訖通知,又稱討訖通知。是銀行匯票的第三聯,在兌付行兌付後隨報單寄簽發行,由簽發行作餘款收入傳票,是銀行之間往來的記賬憑證。
解訖通知是銀行匯票所特有的,因為銀行匯票的實際付款可以與票據上面的金額不一致。銀行匯票一式四聯。我們通常說的銀行匯票是第二聯。第一聯為卡片,由簽發行結清匯票時作匯出匯款付出傳票;第二聯為銀行匯票,與第三聯解訖通知一併由收款人自帶,在兌付行兌付匯票後此聯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是解訖通知;第四聯是多餘款通知,在簽發行結清後交匯款人。
解訖通知,不是票據。沒有價值,不能轉讓,單獨持有解訖通知並不代表持有人享有票據權利,不具有財產權性質。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是解訖通知不能背書轉讓,即使受讓也無法取得票據權利。訖是完畢,完結終了的意思,訖今(至今);訖至(到,至);解訖通知”本質是進賬單。手工填寫的。銀行在“解訖通知”進賬單上加蓋了“業務訖”章,說明,匯票金額已經轉到你的賬上了。“解”,在銀行里就是“調撥”、“劃轉”的意思。
收款人拿到銀行匯票後,應該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將實際結算金額和餘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然後將匯票和解訖通知提交銀行提示付款。註意,在要求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匯票(第二聯)和解訖通知(第三聯),缺少任何一聯銀行就不予以受理。銀行(即代理付款人)在支付銀行匯票款後將解訖通知隨報單寄往出票行,由出票行作為多餘款貸方憑證,它是銀行間往來的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