艙位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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艙位預售是一種現貨遠期合約的成交方式,是航運市場一種全新的交易方式。船公司根據市場走向估算合理運價,按不同航線掛牌預售一個月至六個月內的遠期艙位。貨主、貨代或無船承運人根據出運計劃和備貨情況在交易網上選擇價格和時間適宜的航次,採取支付保證金或出具銀行擔保的形式完成交易,取得艙位所有權。另外,貨主或貨代也可根據自己的心理價位對期望的運價標價掛牌,通過船東與貨主或貨代雙向掛牌的方式進行對話、協商,雙方滿意後成交。[1]
艙位預售的益處[1]
艙位預售這種方式的推行,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船貨雙方的合法利益,減少市場風險,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航運市場交易環境。船東、貨主和代理商都將從艙位預售這一全新的航運交易方式中得益。
1.有利於船公司合理配置運力,保證正常收益
(1)艙位預售的推出,使船公司通過預售遠期艙位的訂艙權,瞭解未來一段時間的運力需求和訂艙情況,以便及時調整運力、調配船期、改善運力供求狀況。因此,其對船公司運力調整有導向作用。
(2)艙位預售保證船公司獲得一部分遠期營運成本收入。艙位預售一旦成交,船公司一部分遠期艙位得到落實。萬一買方毀約,船公司也能得到相應的補償。而且,由於制定了合理的截止交易日,在買方違約的情況下,船公司還有足夠的時間重新組織貨源,接受新的委托。因此,通過艙位預售的一些制約條件,可以保證船公司一定的成本收入。
(3)艙位預售這種運作模式對目前“協議運價”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會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也是“協議運價”的一種良好的補充方式。
2.有利於貨主瞭解運價,鎖定成本與艙位
對貨主而言,由於近年來運價極不穩定,市場不可預計性增大,對出口貿易運輸安排及成本核算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長此以往,不利於貨主外貿業務的開展,貨主的長遠利益會受到極大的影響。艙位預售的推行,增加了航運市場運價透明度,方便貨主瞭解運價、便於成本核算,而且能鎖定出口艙位,便於更好地開展對外進出口貿易。
3.有利於代理商把握商機,提高市場運作效率
對貨代與無船承運人而言,艙位預售強有力的市場指導作用有利於把握報價尺度,提高攬貨的成功率。通過艙位預售,貨代可以事先取得一部分遠期艙位的所有權,即使在市場旺季收到貨主的委托,也能保證艙位,進一步提高代理信譽。同時,貨代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調配豐富的貨源,通過靈活的操作,團結業內合作伙伴,保障遠期履約。另外,艙位預售為無船承運人提供了一次不容錯過的機遇其可憑藉經驗,運用智慧,把握市場行情,購入遠期艙位,創造有利空間。艙位預售為貨代與無船承運人自身進一步挖掘潛能,施展能力提供了新的舞臺,不失為一種良好的交易與投資方式,也有利於提高航運市場的運作效率。
4.有利於對航運市場的巨集觀調控和監管
艙位預售網上交易的實施,將實現運價和遠期艙位的預報,是對運價指數指導作用的有力補充,對未來航運市場’具有預測和指導作用,有利於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及時掌握航運市場的運價動態和供求變化趨勢,進行巨集觀調控。此外,新頒佈的“條例”對航運市場不正當競爭行為作了禁止性的規定,艙位預售增加了航運市場運價透明度,有利於國家交通主管部門行使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可能損害國際航運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的職責,實現對航運市場的有效監管。
艙位預售與期貨的區別[1]
艙位預售作為現貨遠期合約的一種成交方式,有別於期貨合約。期貨合約與現貨遠期合約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在將來的某個時間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等級的商品的遠期合約或協議。
它們的主要區別是:
1.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期貨交易所為期貨合約規定了標準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月份,至於期貨價格則是隨行情而變化的。
現貨遠期合約是非標準化的,每次交易時,交易雙方必須就合約條款的有關事項進行協商,並且,往往在合約中預先確定一個履約價格。
2.期貨合約能很方便地在期貨交易所內轉手買賣,而現貨遠期合同則很難轉手買賣。
3.期貨合約最後進行實貨交割的比例很小,因為交易者可以在合約到期前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對沖操作,來免除到期交割的責任。
而現貨遠期合約很難進行對沖,因此,絕大多數現貨遠期合約最後都要進行實貨交割,並且,買賣雙方簽訂現貨遠期合約的主要目的是買賣現貨商品,進行實物交割。
4.期貨合約的履約是由期貨交易所及結算中心提供財力擔保的,買賣期貨合約不必擔心交易對方是否履行合約。現貨遠期合約的履行是以交易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般預先採用交納定金和第三方擔保的辦法,來保證現貨遠期合約到期能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