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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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voy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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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是指船舶從事貨物或旅客運輸的一個完整過程,即船舶運輸的生產周期。不同船型航次起止時間的規定不同,我國對航次起止時間的規定是:
貨船(客船)或駁船:自上一航次終點港卸空所載貨物(或下完旅客)時起,至本航次終點港卸空所載貨物(或下完旅客)時止,計為本航次的時間。
運輸推(拖)船隊:將駁船送達終點港的錨地,或將駁船轉交另一推(拖)船換推(拖)本船收畢拖纜,或將駁船送達終點港並使駁船分別靠好岸的時間作為本航次結束與新航次開始。
航運企業往往通過制定航次計劃組織每一航次的生產活動,併在此基礎上進行航次估算;同時通過航次安排,航運企業可以擬定單船及企業的運輸能力,進而制定整個航運企業的運輸計劃。[1]
航次所包括的作業有:
(1)基本作業。包括裝卸貨物或上下旅客、船舶航行。
(2)輔助作業。包括裝卸貨物前的準備工作,包括辦理文件、編解船隊等。
(3)服務作業。包括供應燃料、物料、淡水、食品、備品等作業。[2]
航次的分類[2]
根據船舶運輸生產組織的特征,航次可分為簡單航次和複雜航次。
(1)簡單航次。是指船舶在兩個港口間完成一次貨物(旅客)運輸完整過程的航次。
(2)複雜航次。是指船舶在多個港口間完成的航次,即船舶不僅運輸從始發港到終點港的貨物(旅客),還在中途一個或幾個港口裝或卸部分貨物(上或下旅客)或加減駁船。
另外在水路運輸生產中,還有一種往返航次的概念,它是指船舶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港口間從事客、貨運輸,船舶到達終點港卸完貨或下完客以後又重返回始發港的航次。根據運行組織形式,往返航次又分為以下三種:
(1)單向運輸貨物的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兩港之間實現單向貨物運輸任務,而回程空載的航次。大多數散貨船及石油運輸船的運輸組織都採用這種往返航次。
(2)雙向運輸的簡單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兩港之間運行,往返兩程都重載的簡單航次。船舶在這一航次中完成兩個運輸生產周期。
(3)雙向運輸的複雜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兩港之間運行,往返兩程都重載的複雜航次。船舶在這一航次中完成兩個運輸生產周期。大多數班期航線的運輸組織都採用這一類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