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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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形式是指船舶運行沒有固定始發港和終點港,船舶僅為完成某一項運輸任務,按照航次計劃運行的一種船舶運行組織形式。[1]
採用航次形式時,船舶完成一個航次後,便可到達它能夠到達的任一港口,運輸它適合運輸的貨物,開始另一個航次。[2]
航次形式的特點[2]
由於航次形式沒有固定始發港和終點港,船舶完成一個航次後,便可到達它能夠到達的任一港口,運輸它適合運輸的貨物。因此,航次形式的優點是機動靈活,對航線形式起補充和調整的作用,是船舶運輸組織不可缺少的一種形式。它的缺點是由於它的不定期性,因此,不利於與港口工作的協調和配合,不利於組織聯合運輸。同時船舶的使用性質,它所運輸的貨物種類、數量、發送港、發送期限以及船舶的運行方向等,主要取決於貨主的運輸申請書,這樣,常常會造成船舶空駛,導致船舶的使用效率降低。
組織航次形式的條件[2]
①運輸計劃的要求。如制訂計劃時,對於一些小批量的貨物,不需要開闢固定航線,在規劃航線和配船論證結果中,就會安排運送特種貨物的航次。
②滿足臨時發生的運輸需要。如防汛物資、救災物資、急需的支農物資、急需的城市供應物資以及季節性的農產品運輸。
③其他情況。如對封凍的河流,在航期開始及結束時,也可能臨時採用航次形式;在船舶調動航線時,為充分利用船舶,也可臨時安排一次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