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運行組織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船舶運行組織(Transport Organization Of Ships)
目錄 |
船舶運行組織是指對船舶生產活動的全面計劃和安排。它是根據一定時期內的運輸任務,國家的有關政策,以及船、港、航等營運條件,考慮各生產環節及其他運輸方式的配合協調,對船舶生產所作出的計劃安排。
船舶運行組織的主要內容有擬定航線,選擇適航的船舶或船隊,確定運行組織的形式,船隊的構成,發船密度和投放運力等。
船舶運行組織的任務是根據營運條件,用科學的方法銜接協調生產過程中的船、港、航、其他運輸方式等生產環節,在安全前提下,有效、合理地使用運輸工具,迅速、經濟地運送旅客和貨物,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1]
船舶運行組織的形式[2]
所謂航次形式是指船舶的運行沒有固定的出發港和終點港,船舶僅為完成某一項運輸任務,按照航次計劃運行的船舶運行組織形式。
所謂航線形式是指在固定的港口之間,為完成一定的運輸任務,選配適合具體條件的一定數量的船舶,並按一定的工藝過程組織船舶生產活動的船舶運行組織形式。
航線由在各航線工作的不同船型、供船舶停靠作業的港口碼頭以及各種輔助設備構成,它可按船舶航行區域、運行狀況、航線有效期,以及航線港口數的不同進行分類。按船舶航行區域分,航線可分為內河航線、沿海航線和遠洋航線;按船舶運行狀況分,航線可分為定期航線和一般航線;按航線有效期限分,航線可分為全年或全航期有效航線和季節性有效航線;按航線港口數分,航線可分為簡單航線和複雜航線。此外,航線還可以按運輸的貨物、船舶類型、運輸組織方法和船舶運行組織方法進行分類。按貨種分類時,有油運航線、煤運航線、雜貨航線等;按船舶類型分類時,有客船航線、貨船航線、推(拖)船航線,其中客運航線又有幹線、區間(短途)、市郊、市內輪渡航線之分;按運輸組織方法分類時,有直達航線和非直達航線,在中途港不加減載或不加減駁船的航線為直達航線,否則為非直達航線;按船舶運行組織方法分類時,推(拖)船隊航線則又有直通航線和區段牽引航線之分,而直通航線是指推(拖)船從航線的始發港至終點港在中途不更換推(拖)船的推(拖)船航線,若中途更換推(拖)船,實行分段牽引,則稱為區段牽引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