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运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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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行组织(Transport Organization Of 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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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行组织是指对船舶生产活动的全面计划和安排。它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运输任务,国家的有关政策,以及船、港、航等营运条件,考虑各生产环节及其他运输方式的配合协调,对船舶生产所作出的计划安排。
船舶运行组织的主要内容有拟定航线,选择适航的船舶或船队,确定运行组织的形式,船队的构成,发船密度和投放运力等。
船舶运行组织的任务是根据营运条件,用科学的方法衔接协调生产过程中的船、港、航、其他运输方式等生产环节,在安全前提下,有效、合理地使用运输工具,迅速、经济地运送旅客和货物,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1]
船舶运行组织的形式[2]
所谓航次形式是指船舶的运行没有固定的出发港和终点港,船舶仅为完成某一项运输任务,按照航次计划运行的船舶运行组织形式。
所谓航线形式是指在固定的港口之间,为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选配适合具体条件的一定数量的船舶,并按一定的工艺过程组织船舶生产活动的船舶运行组织形式。
航线由在各航线工作的不同船型、供船舶停靠作业的港口码头以及各种辅助设备构成,它可按船舶航行区域、运行状况、航线有效期,以及航线港口数的不同进行分类。按船舶航行区域分,航线可分为内河航线、沿海航线和远洋航线;按船舶运行状况分,航线可分为定期航线和一般航线;按航线有效期限分,航线可分为全年或全航期有效航线和季节性有效航线;按航线港口数分,航线可分为简单航线和复杂航线。此外,航线还可以按运输的货物、船舶类型、运输组织方法和船舶运行组织方法进行分类。按货种分类时,有油运航线、煤运航线、杂货航线等;按船舶类型分类时,有客船航线、货船航线、推(拖)船航线,其中客运航线又有干线、区间(短途)、市郊、市内轮渡航线之分;按运输组织方法分类时,有直达航线和非直达航线,在中途港不加减载或不加减驳船的航线为直达航线,否则为非直达航线;按船舶运行组织方法分类时,推(拖)船队航线则又有直通航线和区段牵引航线之分,而直通航线是指推(拖)船从航线的始发港至终点港在中途不更换推(拖)船的推(拖)船航线,若中途更换推(拖)船,实行分段牵引,则称为区段牵引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