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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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航次计划是对具体船舶提出的一个航次的具体任务,这是在航行开始之前由调度部门发给船舶的必须执行的正式文件,是具体组织船舶完成运输计划的基础。航次计划的内容与格式一般应包括:航次号,始发港名及时间,到达港名及时间;计划任务及时间消耗计划,完成客运的人数及人里;航次财务成果,支出、收入与盈亏;调度室主任签名等。[1]
每一个航次的质量都关系到运输计划完成得好坏及经济效果。尤其是对远洋运输船舶来说,一个航次的时间长,在一年中完成的航次数不多,组织好航次生产(如正确选择停靠港口、充分利用船舶的装载能力、合理选择燃油补给地点等)显得更重要。[2]
船舶航次计划的主要内容[2]
远洋及沿海船舶航次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本航次的营运航线及航线上挂靠港口的顺序;
(2)航次起讫时间及各挂靠港口的到离时间;
(3)航次装载的货类和货运量;
(4)各挂靠港口装卸货物的数量;
(5)船舶的有关技术定额和消耗定额;
(6)船舶燃油、淡水补给计划;
(7)有关货运业务方面的事项(程租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货物装载与保管上的具体要求等);
(8)航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注意事项及某些具体指示;
(9)船舶在各挂靠港口的代理机构;
(10)航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具体指示等。
船舶航次计划的格式[2]
航次计划的格式,各航运企业和不同的船舶类型略有不同。某远洋运输企业的“船舶航次计划书”格式如图所示。
航次计划必须在航次开始前按规定的时间下达到船舶。如果船舶不在本企业所在的港口,应以专用密码电报将航次计划-下达给船舶。船长在接到航次计划以后,应组织船员讨论,提出保证航次计划完成的组织技术措施。航次结束以后,船长应按规定填写“航次总结报告,,送交或寄交计划统计部门。若船舶在外港结束航次,船长应按规定格式向调度室拍发电报,报告航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