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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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Wharf;Pier;Qu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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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是船舶靠泊和進行裝卸作業的必要設施,是港口的主要組成部分。碼頭從廣義上理解為碼頭建築物及裝卸作業地帶的總和,即除碼頭建築物自身外還有裝卸設備、庫場和集疏運設施,這樣碼頭才能完成靠船、系船、進行裝卸作業、上下旅客和對船舶進行必要的補給等多種功能。因此,碼頭是完成水陸貨客轉換機能設施組合的總稱。[1]
碼頭的分類[2]
碼頭的種類繁多,分類方法也不盡相同。碼頭大致有下列幾種分類形式:
(1)按照碼頭的平面佈置進行分類,可分為順岸式、突堤式、墩式等形式。墩式碼頭又可分為與岸用引橋連接的孤立墩或用聯橋連接的連續墩,墩式碼頭也稱為棧橋式碼頭;突堤碼頭又分窄突堤(突堤是一個整體結構)和寬突堤(兩側為碼頭結構,當中用填土構成碼頭地面)。
(2)按結構形式進行分類,可分為重力式、板樁式、高樁式、斜坡式、墩柱式和浮碼頭等形式。
(3)按用途進行分類,可分為一般件雜貨碼頭、專用碼頭(漁碼頭、油碼頭、煤碼頭、礦石碼頭、集裝箱碼頭等)、客運碼頭、供港內工作船使用的工作船碼頭以及為修船和造船工作而專設的修船碼頭、舾裝碼頭等。
(4)按照碼頭周圍水域是否有掩護進行分類,可分為有掩護碼頭和開敞碼頭兩種形式。有掩護碼頭又分為具有天然掩護和人工掩護兩種。例如,在挖入式或回填式港池內所建碼頭屬於人工掩護碼頭。多數VLCC碼頭屬於外海開敞式碼頭。
儘管碼頭形式有所差異,水域環境和自然環境有所不同,但進出港、靠離泊操縱的方式並沒有本質上的差別。有掩護碼頭與開敞式碼頭比較,由於受風、流、浪的影響不同,故船舶操縱差別比較大。
碼頭的組成部分[3]
碼頭的組成部分碼頭由主體結構和碼頭附屬設施兩部分組成。主體結構又包括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和基礎(圖、表)。
上部結構的作用是:①將下部結構的構件連成整體;②直接承受船舶荷載和地面使用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傳給下部結構;③作為設置防沖設施、系船設施、工藝設施和安全設施的基礎。它位於水位變動區,又直接承受波浪、冰凌、船舶的撞擊磨損作用,要求有足夠的整體性和耐久性。
下部結構和基礎的作用是:①支承上部結構,形成直立岸壁;②將作用在上部結構和本身上的荷載傳給地基。高樁碼頭設置獨立的擋土結構,板樁碼頭設置拉桿、錨碇結構,其作用分別是為了擋土或保證結構的穩定。
碼頭附屬設施用於船舶系靠和裝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