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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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傳播(Intrapersonal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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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傳播也稱為內向傳播、內在傳播或人內傳播,是指發生在個人身體內部的信息交流活動,是自己對自己的傳播。在這個過程中,信息的發出者和接受者是同一個人。它存在的反饋,是由人的自我感覺和自我意識構成的。
自我傳播表現為人類個體內的意識活動和思維活動,在這樣一個抽象的意識層面,信息是否存在雙向的流動?信息傳播是在哪兩個“主體”之間發生?雖然體外傳播的過程結構可能並不適合於自我傳播過程,然而學者們依然努力用“主體間信息互動”的結構對自我傳播作出了多種解釋。一般的解釋是:人的意識中存在著多元的“自我”,自我傳播就是這些不同“自我”之間的信息互動。
弗洛伊德從心理學的視點認為個體的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三個系統組成。
本我(the id)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由生而有之的某種心理本性——諸如本能的所有東西構成,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衝動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樂原則行事,它不理會社會道德、外在的行為規範,它唯一的要求是獲得快樂,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標乃是求得個體的舒適、生存及繁殖,它是無意識的,不被個體所覺察。
自我(the ego),其德文原意即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識到的執行思考、感覺、判斷或記憶的部分,自我的機能是尋求“本我”衝動得以滿足,而同時保護整個機體不受傷害,它遵循的是“現實原則”,為本我服務。
超我(the 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的社會成分,代表著自我控制。它是個體在成長過程中通過內化道德規範,內化社會及文化環境的價值觀念而形成,其機能主要在監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為。超我的特點是追求完美,所以它與本我一樣是非現實的,超我大部分也是無意識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會可接受的方式去滿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則”。
弗洛伊德認為,“本我”的目的在於追求快樂,代表著人身上原始的動物性;“自我”的目的在於追求現實,滿足我最大的利益;“超我”的目的在於追求完美,代表著人的社會性,也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良心”。在人類個體的行為過程中,“我”之內經常存在著“本我”和“超我”的衝突,也就是動物性與社會性的深刻衝突,這種“情”與“理”、“靈”與“肉”、“本能”與“道德”、“卑劣”與“崇高”的衝突需要“自我”來作出判斷和解決。“本我”不停地強制“自我”做某些事,“超我”又不斷地譴責“自我”,“自我”服從“超我”的強制規則,它不僅必須尋找滿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還必須考慮到所尋找的事物不能違反“超我”的價值觀。弗洛伊德這樣論述“自我”難扮的角色:“有一句格言告誡我們,一僕不能同時服侍兩個主人,然而可憐的自我卻處境更壞,它服侍著三個嚴厲的主人,而且要使它們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協調。這些要求總是背道而馳並似乎常常互不相容,難怪自我經常不能完成任務。它的三位專制的主人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
“自我”通過與“超我”和“本我”的對話來解決經常存在的矛盾,這經常表現為人的判斷過程。回憶一下向戀人表白前一刻“告白”與“不告白”這兩種觀點的激烈碰撞和作出決定的過程,我們就可以深刻地理解“自我”是如何通過對話或者“談判”來解決這種矛盾的。而從自我傳播的角度看,這種通過對話來解決矛盾的過程就是無數次的自我傳播過程。
(二)米德的“主我”和“客我”
米德最早從傳播的角度對人的自我意識及其形成過程進行了系統研究。在詹姆士多重自我以及庫利的“鏡中我”理論的基礎上,米德闡釋了“自我概念”,並將“自我”劃分為“主我”(I)和“客我”(me)兩個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方面。“主我”是行動的自發意向或衝動,是作為意志和行為的主體,它通過個人對事物的行為和反應具體表現出來;“客我”是個人自我採取的一組有組織的其他人的態度,即個人已經從他人那裡學到的有關自身的看法和觀點,也就是“被類化的他者”,是自我意識的社會關係性的體現。當一個人作為“客我”時,他將按照他人對他的態度和期望來左右“自我”,他反映了法律、道德及共同體的組織規範和期望;當一個人作為“主我”時,他按照自己的衝動來自發地行事。
自我傳播就是指發生在“主我”(I)和“客我”(me)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對話,類似我們常說的思考。“主我”與“客我”的交流是作為主體的“我”與作為社會角色的“我”之間的交流,是一種最完全、最徹底、也是最純真的交流。人的思維、內省活動就是一個“主我”與“客我”之間以信息為介質的雙向互動過程。
(三)布魯默的“自我互動”
布魯默是現代象徵互動理論的集大成者,在1969年出版的《象徵互動論》一書中,他提出了“自我互動”理論:人能夠與自身進行互動,即自我互動(self interaction)。他認為,人是擁有自我的存在,人在將外界事物和他人作為認識和行動的對象的同時,也把自己作為認識和行動的對象。在這個過程中,人能夠與自己進行溝通與傳播,並能夠對自己採取行動。這種人與自己進行的溝通與傳播便是自我傳播。
人腦就像是個信息儲存中心一樣,儲存著大量的“內儲信息”,這些內儲信息可以是知識、經驗,也可以是情感、思路等,它們是“主我”與“客我”進行交流的不可缺少的材料。那麼人腦中的信息是通過什麼符號來交流的呢?米德認為,“主我”、“客我”之間雙向互動的介質是所謂的“有意義的象徵符”(significant symbol)。米德認為,“有意義的象徵符”不但能夠引起他人的反應,而且能夠引起使用者自己的反應,人內傳播的思考活動,就是通過“有意義的象徵符”來進行的。在這裡,“有意義的象徵符”可以是聲音的,也可以是形象的,也就是說,可以是聲音、文字或圖像。我們這裡探討的是自我傳播所採用的聲音符號系統是否就是人類的社會化語言符號系統?
布魯預設為,人們在沉思默想時的無形的自我傳播,用的是內部言語;把思維結果表達出來的有形的體外傳播,用的是外部言語。內部語言是一種私人語言,用來指稱或標識自己的私人感覺,這種語言有的根本不能用聲音表達出來,有的即便能表達出來別人也不能理解,人的很多心理活動都是不能用語言向他人傳達的。當然,自我傳播所使用的內部語言大部分情況下是與外部語言採用同一套符號系統,自我傳播的信息,也就是思考的內容,是可以記錄並向他人傳播的,例如自我傳播的信息有時會以自言自語的形式傳播至外界的他人。其實,個人的思維和意識都是在與他人通過社會化的語言互動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總體上來說,內部言語和外部言語雖有區別,但都是對“有意義的象徵符”的運用。科學家曾做過這樣的實驗:將細針狀的電極嵌入舌頭或下唇的肌肉內,並令被試者心算一道數學題,或默誦一首詩歌。這時被試者雖然不作聲,可是他的思維卻始終有電位變動伴隨著。然後再讓被試者13算這道數學題,或朗誦這首詩歌,所得的電位變動記錄與前者是完全相同的。可見,沉思默想的自我傳播是離不開語言的。
(一)自我傳播是個體(個人)信息系統內的傳播活動,與人體內部的生理機制密切相關。正常的神經系統是自我傳播的基礎,大腦存儲的信息多少也與自我傳播的活躍程度有著直接的聯繫。
(二)自我傳播並不是絕對地與外部環境隔絕,它具有一定的社會性。自我傳播的範圍嚴格地限定在個體內部,信息在自我意識內流動,不能為他人所共用,因此我們說,自我傳播並不屬於社會傳播的範疇。但是,由於人的意識、思維的形成是具有社會性的,所以自我傳播這種非社會傳播也具有社會性。
首先,人類的“自我”意識來自於社會性互動。庫利的“鏡中人”理論認為,一個人的自我觀念是在與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個人對自己的認識是其他人關於自己看法的反映。人們是在想象別人對自己的評價之中形成了自我的觀念。“我想象在你眼裡我是什麼人,我就是什麼人。”米德接受了庫利的理論,他指出自我是通過與他人的互動的社會過程而得到發展的。個體在許多其他個體的平均期望的基礎上逐漸建立起一個“普遍化的他人”(thegeneralizedother)。這個過程主要是在兒童時期完成的,當然成人也不斷地通過與他人的互動調整“自我”的概念。但是,自我並不是與他人的社會互動在頭腦中的簡單再現,而是具有獨自的特點。即個人會在自己的立場上以自己的方式對他人期待的意義進行能動的理解、選擇、修改、加工,併在此基礎上予以重組。
其次,自我傳播的內容來自體外環境,包括社會環境。按照唯物主義立場,人的意識都是來自於人與外界環境互動的實踐。自我傳播的信息內容,也就是人類思考的內容都是源自外部的信息,或是直接受到外界信息的刺激,或是早已存儲在大腦中的信息。自我傳播是建立在人類的知識結構基礎上,也就是人腦存儲的信息的基礎上,而這都來自個體與環境的互動中。
最後,自我傳播的過程也是模擬社會傳播進行的,是“主我”與“客我”的互動,是社會傳播的內化。
(三)自我傳播是其他傳播方式的基礎。自我傳播以思考為核心,是人體內的信息處理過程,其他任何傳播所傳遞的信息在經由個體感覺器官進入大腦後的一切流動,包括選擇、解碼、判斷、決定、編碼等思考的過程都屬於自我傳播的範疇。自我傳播構成一切外向型(人際、組織、大眾)傳播的前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