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無償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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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無償劃撥是指國有股無償劃撥,國有股受讓方一定為國有獨資公司,其實質是公司控制權轉移和管理層重組,目的是調整、理順國有資本運營體系,利用優勢公司管理經驗重振處於困境中的上市公司。
目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的變更,主要是通過國家股無償劃撥和國家股、法人股的有償轉讓來實現的。股權無償劃撥是政府(上市公司的所有者)通過行政手段將上市“殼”公司的產權無償劃歸收購公司的行為。股權無償劃轉一般由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實施,無償劃轉的股權只能是國有股權,股權的變動對上市公司的持有者沒有損失。股權無償劃轉的目的在於通過股權持有者的改變來強化對上市“殼”公司經營管理的控制,提高資產運營效率。
股權無償劃撥是我國產權重組中特殊的併購形式,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將產權無償劃撥給併購公司的行為,是一種比較純粹的政府行為,主要是把業績欠佳的的企業轉讓,通過併購方的扶持改善企業經營和生存狀態,或者是組建大型的國有控股公司,抑或是國有股的持有者是政府部門的上市公司。股權無償劃撥帶有極強的行政性,政府色彩較為濃厚,是中國資產重組中的一種特殊的交易形式。
股權無償劃轉的優點在於:交易成本低,簡便易行。政府直接參与,整個過程幾乎沒有阻力,而收購的成本也接近於零;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上市公司的融資功能及區域產業調整。
政府參與這一重組行為的動機在於理順管理體制,打破條塊分割。在極端情況下,當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不佳時,地方政府為了維持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將優質資產註入上市公司,從而更好地利用“殼”資源,可以使有發展前景的大集團、大企業取代經濟效益低下、產業前景黯淡的績差公司。股權無償劃轉的標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而且只能在國有資產的代表中進行轉讓。
(一)劃轉雙方主體資格適格,被劃轉企業產權關係清晰;
(二)符合企業主業及發展規劃,有利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三)劃轉所涉及各方決策程式合法合規,相關文件齊備、有效;
(四)相關風險防範和控制情況,劃轉協議規定內容齊備,無可能出現糾紛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