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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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Synthesis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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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是抓住事物的本質,即抓住事物在總體上的矛盾特殊性,研究這一矛盾怎樣制約事物豐富多彩的屬性,怎樣在事物的運動中展現出整體的特征。對於企業,綜合法顯得尤為重要,往往決策時企業需要考慮各種複雜的因素。
綜合法是把企業有關的各個要素(原料資源、人力資源、銷售渠道、企業產品開發等)結合起來考慮,從錯綜複雜的現象中探索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從整體的角度把握行業的本質和規律以及企業未來發展情況,通觀行業發展的全貌和全過程,以便更好的制定企業發展方向、競爭戰略和具體計劃的一種邏輯方法。
綜合法是把企業中的各個要素從整體上去考慮,是從企業全局的角度上把握企業所在行業的本質和規律。它決不是主觀地、任意地把對企業中的各個要素簡單地拼合在一起,而是按照各個要素在企業中的有機聯繫從總體上去把握它們的未來發展動向。
1、確定企業運用綜合法的目的;
2、把握被分析出來的與企業相關的各個因素;
3、確定企業中各個因素之間的本質聯繫,從企業全局的角度把握本行業的本質和規率,從而制定企業發展方向、競爭戰略。
1、簡單綜合法
即對與企業有關的信息(情況、數據、素材等)進行彙集、歸納和整理。例如,企業的設備已經老化,高級技術人員缺乏,生產原料枯竭,銷貨渠道沒有形成,那麼我們就可以得出目前這個企業正面臨著倒閉的危險的結論。
2、系統綜合法
即從系統論的觀點出發,對與企業有關的大量信息進行時間與空間、縱向與橫向等方面的綜合研究。系統綜合法不是簡單的企業信息搜集、歸納和整理,而是一個創造性的深入認識研究企業中所存在的問題及面臨的挑戰與機遇的過程。例如,在進行企業競爭情況分析與預測時,既要從縱向方面綜合企業本身、競爭對手、競爭環境(政治、法律、經濟、金融、科技、社會文化等)、競爭戰略等因素的歷史、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又要從橫向方面對與企業競爭有關的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進行全局的研究和分析。只有這樣,企業才可能制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發展計劃和發展戰略。
3、分析綜合法
也就是對所搜集到的與企業有關的信息(原料資源、人力資源、行業特征、國家政策法律以及企業本身的競爭實力等),在對比、分析和推理的基礎上進行綜合,以認識本行業特征和未來的發展規律,從而制定出企業的發展計劃、競爭戰略,銷售策略。在進行具體分析綜合時.有兩種類型的方法可供選擇;存優、化合。所謂存優,就是將企業所搜集到的各種信息進行對比分析,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然後將“真”、“精”等對企業有用的信息綜合起來。所謂化合,是在思維活動中將各種信息進行綜合創造,形成對企業有用的信息資源,制定出企業發展方向、競爭戰略和具體計劃。例如,在為新產品開發提供分析預測服務時.信息管理人員可以在大量搜集同類產品、可替代產品以及其他有啟迪作用的相關產品的性能、結構、質量、用途和市場前景、企業效益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綜合,從而提出最優的產品設計方案。
運用綜合法能夠形成企業的歷史資料,企業可從歷史資料中獲得一些經驗,把握未來行業的走向及趨勢。此外,還有利於企業決策者、管理者或其他用戶獲得有關信息的一個總體的瞭解,掌握行業的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