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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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Law of Succ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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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學上,繼承是指將死者生前所有於死亡時遺留的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現象或法律制度。
繼承法,是指調整因自然人死亡而發生的繼承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繼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維護民眾的人身權、財產權以及家庭穩定的重要職能。
繼承的種類[1]
(1)財產繼承與身份繼承、祭祀繼承。
(2)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4)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
(5)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繼承法的歷史發展[1]
1、古代社會的繼承製度的主要特點:
(1)以身份繼承為主,身份與財產繼承並存。
(2)單一繼承與共同繼承並存。
(3)否認男女平等。
(4)土地為繼承權的主要客體。
(5)以法定繼承為主。
2、近代繼承製度的特點:
(1)僅實行財產繼承。
(2)實行共同繼承。
(3)繼承權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
(4)遺囑繼承普遍適用。
(5)重視遺產集中。
繼承法的性質[1]
私法、普通法、實體法、強行法、財產法。
繼承法的特征[1]
(1)是因自然人死亡而發生的法律現象。
(2)是處理死者財產的法律制度。
(3)是繼承人概括承接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
繼承法的基本原則[2]
(一)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二)繼承權平等的原則,其中包括男女平等,同一繼承順序中的繼承人的繼承權一律平等,繼承權不因政治原因而被剝奪。
(三)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四)限定繼承的原則;
(五)互諒互讓、和睦團結、協商處理遺產的原則;
(六)養老育幼、照顧病殘者的原則。
這些原則是中國繼承製度社會主義本質的集中體現,是區別於一切私有制社會繼承製度的根本標誌,是制定、解釋、執行和研究中國繼承法的出發點和依據。
繼承法律律關係[1]
1. 繼承法律關係的概念
關於繼承法律關係的概念,《繼承法》中沒有明確規定,這一概念有以下含義和特征:
(1)它是因自然人死亡才發生的法律關係。
(2)它是財產繼承上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3)它是一種絕對財產法律關係。
2. 繼承法律關係的要素:
(1)繼承法律關係的主體,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人。
(2)繼承法律的客體,指權利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主體的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即遺產。
(3)繼承法律關係的內容。指繼承人所享有的權利和繼承人以外的人所負擔的義務。
3. 繼承人
繼承人是繼承法律關係中的權利主體,是在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中有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自然人。繼承人非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主要是繼承人與非繼承人、繼承人之間、繼承人與受贈人之間、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係。
4. 繼承權
繼承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權利,具有排它性。它是一種既得權和財產權。 繼承權的喪失指依法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繼承權的行使指繼承人實現自己的繼承權。繼承權的放棄指繼承人對自己權利的一種處分。繼承權的保護指繼承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時,法律給予的救濟。
5. 遺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產包括財產,但不能包括的權利義務如人身權、承包經營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