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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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價值法(Economic valu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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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價值法由布諾默特提出的,他的理論基礎是,人力資源可以被確認為一項資產,是因為它可以為企業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所以,將企業未來各期預計的收益折現,並按人力資源投資占總投資的比例計算出人力資源投資所獲得的收益部分。經濟價值法是指企業在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人力資源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收益,將這些收益進行折現再按照人力資源投資的比重計量人力資源價值的一種方法。
該方法認為,企業的經濟價值就是它的未來收益的預測值,而企業的經濟價值是由人力資源和物力資源共同創造的。因此,該方法要求以企業未來收益現值乘以人力資源投資率來評估人力資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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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價值法忽略了人力資源不同於物力資源的特性,僅以未來收益作為評估人力資源價值的基礎,沒有考慮人力資源的必要勞動價值,而且即使企業的未來收益為零,人力資源的價值絕對是存在的。所以該方法有可能低估人力資源的價值,存在企業未來收益的計量帶有主觀性和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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