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適宜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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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適宜性原理:是指組織機構越是明確、全面、完整,設計的控制技術越能反映組織機構中的崗位職責,也就越有利於糾正偏離計劃的誤差。
組織適宜性原理。組織適宜性原理的含義有二:
一是組織機構的設計要做到明確、完整和完善。所設計的控制制度越是符合組織結構中的職責和職務要求,就越有助於糾正脫離計劃與規則的偏差。
二是控制制度必須切合每個控制人員的特點。也即在設計控制制度時不僅要考慮具體的職務要求,也應考慮到擔當該項職務的控制人員的個性。
這一原理在設計控制信息的格式時特別重要,送給每位控制人員的信息所採用的形式必須分別設計。組織結構既然是對組織內部各個成員擔任什麼職務的一種規定,那麼,它也就成為明確執行計劃、規則以及糾正偏差的依據。因此,控制必須適合組織結構的類型。
組織適宜性原理方法控制必須反映組織結構的類型。
組織結構既然是對組織內各個成員擔任什麼職務的一種規定,因而,它也就成為明確執行計劃和糾正偏差職責的依據。因此,組織適宜性原理可表述為:
若一個組織結構的設計越是明確、完整和完善,所設計的控制系統越是符合組織機構中的職責和職務的要求,就越有助於糾正脫離計劃的偏差。
例如,如果產品成本不按製造部門的組織機構分別進行核算和累計,如果每個車間主任都不知道該部門產出的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目標成本,那麼他們就既不可能知道實際成本是否合理,也不可能對成本負起責任。這種情況下是談不上成本控制的。
組織適宜性原理的另一層含義是,控制系統必須切合每個主管人員的特點。也就是說,在設計控制系統時,不僅要考慮具體的職務要求,還應考慮到擔當該項職務的主管人員的個性。在設計控制信息的格式時,這一點特別重要。送給每位主管人員的信息所採用的形式,必須分別設計。
例如,送給上層主管人員的信息要經過篩先,要特別表示出與設計的偏差、與去年同期相比的結果以及重要的例外情況。為了突出比較的效果,應把比較的數字按縱行排列,而不要按橫行排列,因為從上到下要比橫看數字更容易得到一個比較的概念。此外,還應把互相比較的數字均用統一的足夠大的單位來表示(例如萬元、萬噸等),甚至可將非零數字限制在兩位數或三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