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藍字更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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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藍字更正法適用於發現以前,但在本會計年度內的錯賬更正時使用。
①傳票正確,但記賬串戶,應填制同一方向紅、藍字傳票各一張更正錯賬。
②傳票填錯金額或賬戶,賬簿隨之記錯。應填制紅字傳票,將錯賬全部沖銷,再按正確內容填制借方、貸方藍字傳票補記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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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基本生產車間為製造A產品領用甲材料一批,計6800元,誤作如下分錄,並已登記入帳(科目、金額同時有錯):
現用“紅藍字更正法”更正科目及金額:
借:生產成本6800
製造費用8,600(紅字)
貸:原材料1,800(紅字)
這一處理,從會計分錄看,貸方紅字1,800借方一紅一藍,相抵後凈額也為紅字1,800,符合“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帳規則;從帳戶來看,製造費用帳戶的借方紅藍字沖平,原材料帳戶的貸方紅藍字相抵,更正為6,800元,生產成本帳戶的借方為6,800元,完全符合真實情況。
貸方後面不應該是:生產成本8600(紅字) 製造費用6800(藍字)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