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線型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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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式組織結構又稱垂直管理制、層次制、分級制、金字塔式或傳統式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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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型組織結構是最古老的組織結構形式。所謂的“直線”是指在這種組織結構下,職權直接從高層開始向下“流動”(傳遞、分解),經過若幹個管理層次達到組織最低層。其特點是:
(1)組織中每一位主管人員對其直接下屬擁有直接職權。
(2)組織中的每一個人只對他的直接上級負責或報告工作。
(3)主管人員在其管轄範圍內,擁有絕對的職權或完全職權。即,主管人員對所管轄的部門的所有業務活動行使決策權、指揮權和監督權。
在上圖中,各車間分別從事不同的生產作業職能,在車間內生產作業職能進一步分解到工段以及班組。車間主任、工段長、班組長對所管轄領域(部門)的生產作業活動擁有完全職權。因此,在直線型組織結構下,作業職能存在水平分工。
車間主任、工段長、班組長均負責生產作業的管理,但其職權範圍是不同的。他們的職權範圍在縱向維度上經過逐層分解而趨向縮小。
廠長 (或總經理)通常將採購、銷售、財務、人事等經營活動的決策權、指揮權和監督權集中在自己手中,並行使對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權。因此,在直線型組織結構下,經營管理職能只存在垂直分工(職權範圍大小)而不存在水平分工(採購、銷售、財務、人事、安全等)。這種組織形式在某種意義上類似逐級承包體制 ,是一種集權式的組織結構形式。
這種組織結構形式的優點是權力集中,職權和職責分明、命令統一,信息溝通簡捷方便,便於統一指揮,集中管理。不過這種組織結構顯著缺點是,各級行政首腦必須熟悉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各種活動(尤其是最高行政首腦,必須是全能管理者);缺乏橫向的協調關係,沒有職能機構作為行政首腦的助手,容易使行政首腦產生忙亂現象。所以,一旦企業規模擴大,管理工作複雜化,行政首腦可能由於經驗、精力不及而顧此失彼,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
這種組織結構適用於企業規模不大,職工人數不多,生產和管理工作都比較簡單的情況或現場作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