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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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經營成本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經營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各種建築物和附屬設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如經營房屋出租、停車場、游泳池、球場的支出等。主要包括出租房的攤銷額、經營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耗用材料支出、應付給物業產權人的租賃費和承包費等。
出租房的攤銷是房屋租賃服務成本的主要內容,出租房按月攤銷額應根據出租房屋的賬面原價和月攤銷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月攤銷額=出租房屋的賬面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攤銷年限×12)×100%
其中,預計攤銷年限可比照物業管理企業同類結構房屋的折舊年限計算,凈殘值率一般可按出租房的3%~5%計算。
為了核算出租房的成本,應在“庫存商品——出租房”科目下設“出租房攤銷”明細賬,按月計提的出租房攤銷額,計入房屋租賃成本,借記“營業成本——房屋出租”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出租房攤銷”科目。
[例1]綠都物業管理公司經營心原小區地下車庫,2004年1月向業主管理委員會共支付使用費28000元,經營人員的工資6000元、計提福利費840元。根據有關資料,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經營成本——車庫 34840
貸:代管基金 28000
應付工資 6000
應付福利費 840
[例2]綠都物業管理公司出租心原小區代管房屋兩套,攤銷出租房屋的成本2000元。根據有關資料,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經營成本——房屋出租 2000
貸:庫存商品———出租房攤銷 2000
- 蔣秋霞主編.第九章 物業管理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的核算.物業管理企業財務會計[M].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