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貨幣合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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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貨幣合作基金(European Monetary Cooperation Fund,EMCF)
歐洲貨幣合作基金是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於1973年4月建立的政府間經濟聯合組織。其任務主要是通過市場干預,穩定歐共體成員國間的貨幣匯率,加強成員國間的貨幣金融合作;對國際收支逆差的成員國提供短期貸款;集中成員國的貨幣儲備,作為劃撥清算中心,起歐共體中央銀行的作用。“基金”使用的貨幣單位是歐洲貨幣記帳單位,相當於1971年貶值前的美元,含金量為0.888671克“基金”組織總部設在盧森堡,理事會秘書處設在瑞士的巴塞爾。日常活動由歐共體中央銀行委員會討論決定。
歐洲貨幣合作基金集中了成員國各20%的黃金儲備和外匯儲備,作為發行歐洲貨幣單位的準備。主要作用是向成員國提供相應的貸款,以幫助它們進行國際收支調節和外匯市場干預,保證歐洲匯率機制的穩定。歐共體通常在向成員國提供貨款時附加一定的條件。
“基金”的資本最初定為14億記帳單位,1974年1月增加為27.25億記帳單位其中法國、聯邦德國、英國各出6億,義大利4億,比利時、荷蘭各2億,丹麥9000萬,愛爾蘭3500萬。另增加成員國自願提供的基金為15億記帳單位。成員國借款最高額度為21億記帳單位,每次借款期限定為3個月,期滿後可以展期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