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魯尼格的公共關係四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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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係四種模式由詹姆斯·格魯尼格(Grunig)和亨特(Hunt)在1984年提出,被視為美國和整個歐洲公共關係學術領域和實踐領域的基石模型,指導著公共關係的發展。四種公共關係模式分別為:新聞代理/宣傳型模式、公共信息型模式、雙向非對稱型模式、雙向對稱型模式。
新聞代理/宣傳模式的公關目的是通過宣傳組織的信念來說服公眾,其以單向溝通的方式運行,可被運用於運動、劇場、產品推銷等宣傳。
公共信息型模式也遵循著單向溝通的原則,其職責是以非說服的方式向大部分未知的公眾客觀地報告組織的相關信息。記者、政府、非營利性協會等組織運用得比較多。
雙向非對稱型模式的本質是雙向通信,這是一種雙向的科學說服,但互相影響的效果並不等同,其主要運用範圍是競爭性企業和各類代理處等組織。
雙向對稱型模式認為公共關係從業者應該成為促進組織與公眾之間相互理解的調解者,模式註重相互理解,雙向溝通效果也是等同的,運用範圍是普通管理工作、受管制的企業部門等。
哪種模式更適合什麼組織是依情況而定的,因為根據不同的組織情況,要選擇不同的模式來幫助他們進行公關活動。
新聞代理/宣傳模式,其公共關係的目的是通過宣傳組織的信念來說服公眾。該特征將以單向溝通的方式運行, 這意味著組織是信息的來源, 公眾始終是信息的接收者, 在這個通信過程中兩者沒有對話。
可以被理解為炒作,只是為了吸引受眾,不看重傳播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巴納姆是其代表人物之一。此模式可以被運用於運動、劇場、產品推銷等宣傳。
公共信息型模式,也遵循著單向溝通的原則。操作這種特征的公共關係從業者可以被視為記者, 其職責是以非說服的方式向大部分未知的公眾客觀地報告組織的相關信息。
更註重信息的真實性,向公眾發佈信息,歷史代表人物有艾維·李。政府、非營利性協會等組織運用的比較多。
雙向非對稱型模式,由該的名稱可知, 其通信的本質是雙向通信, 但這種雙向溝通的影響是不平衡的, 這意味著在公關活動之後, 組織不會改變, 但公眾的態度和行為會被改變。
這是雙向科學的說服,但互相影響的效果是不等同的,歷史代表人物有愛德華·伯內斯。其主要運用範圍是競爭性企業和各類代理處等組織。
雙向對稱型模式,公共關係從業者應該成為促進組織與公眾之間相互理解的調解者。他們將使用溝通理論和研究, 如形成性和評價性, 來幫助實現這一目標。在該公共關係特征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組織與公眾之間將進行平衡的對話, 這種對話不僅可以改變組織, 還可以改變公眾。
這個模式註重相互理解,雙向溝通效果也是等同的,歷史上的代表人物也是愛德華·伯內斯,他提出教育工作者職業領導人。模式主要運用範圍是普通管理工作、受管制的企業部門等。
應該註意的是,上述所說的運用範圍只是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表述,哪種模式更適合什麼組織是依情況而定的,因為根據不同的組織情況,要選擇不同的模式來幫助他們進行公關活動。
相對而言,新聞代理/宣傳模式適合作為宣傳和推廣的公關活動(該組織很可能認為這就是公共關係)。
雙向非對稱模式適合以消費者為導向的公關活動,因為其目的是為了組織改變公眾行為和態度而不是自身。
雙向對稱模式更適合運用於現代管理企業危機,正如格魯尼格和亨特所觀察到的:“雙向對稱模式可以對危機時期的公眾意見形成過程做出的主要貢獻, 它幫助決策者找到一些在以往的管理中沒有發揮作用的人的想法和一些新的思維方式來解決管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