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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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營業利潤-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
此概念基本等同於原準則下的營業利潤,但新準則對借款利息資本化的計量方法發生了變化,因此財務費用雖然名稱完全一樣,但其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建立核心利潤概念後,用不包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的核心利潤與經營活動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相比較,有利於分析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之間的對應關係。
(1)核心利潤貢獻率=核心利潤/利潤總額
核心利潤增長率=(本期核心利潤-上期核心利潤)/上期核心利潤
核心利潤是利潤的主要來源,它由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組成。因而,在評判利潤質量時,應著重分析這部分利潤在企業總利潤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變動趨勢。核心利潤在總利潤中所占的比重大,增長速度快,說明企業的利潤質量比較高,也預示著公司較具發展潛力;反之,核心利潤在總利潤中所占的比重小或波動較大,增長速度慢,則說明利潤結構及質量可能存在問題,應引起管理當局的註意,要仔細分析其成因,並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化解可能發生的風險。
(2)核心利潤現金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核心利潤
該指標反映公司每一元的核心利潤對應的經營活動的現金凈流量的多少,體現了公司核心利潤的現金保障程度,真實反映了公司利潤的質量,該指標越大,表明核心利潤的現金保障程度越高,利潤的現金流量狀況越高, 利潤質量越高。
但應註意,該指標的分母(核心利潤)還必須註意與分子(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之間的趨同性,即兩者包含的基本項目應該相同。核心利潤在計算口徑上已經減除了當期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財務費用和資產減值損失,而沒有減除企業的所得稅費用。但在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則不反映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卻減除了企業支付的各種稅費,同時資產減值損失也沒有相對應的現金流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規定,對企業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列為籌資活動項目,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則屬於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因此,只有將核心利潤調整為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口徑大體一致,該指標才更具有可比性。
同口徑核心利潤=核心利潤+固定資產折舊+其他長期資產攤銷額+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所得稅費用
調整後的核心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越接近,說明企業當期的營業利潤的質量就越高;調整後的核心利潤越大於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則說明企業當期的核心利潤的質量越低,企業利潤中存在的潛虧風險也就可能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