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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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定價機制是指對從國際市場實踐看,權證定價機制可概括為內在機制和外在機制兩個方面。內在定價機制是指市場具有一種自發機制,可自行糾正錯誤的定價,如套利機制和賣空機制。外在機制是市場具有外在的手段,對市場價格進行調節,如做市商機制。創設機制對權證定價有重要意義,是我國現階段一項不應少也不可少的制度措施。創設機制兼具套利和賣空機制雙重功能,提高了權證的定價效率,特別是對抑制極端供需失衡現象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套利機制。套利交易是指“在不同市場上,由於看到價格不同造成的盈利機會,而同時購買和出售相同的或本質上非常相似的證券”的行為。比如,某個證券由於非理性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而被高估,此時,套利者就會出售或賣空該高估資產,同時購買其他“本質上非常相似的證券”來實現盈利。
如果套利機制非常有效和便捷,由於套利者互相競爭,最終會使得資產價格非常接近其真實價值(處於真實價值加減套利交易成本區間之內)。因此,正是由於套利行為和市場競爭,金融市場才會有效。
2.賣空機制。在存在賣空機制時,如果資產價格被高估,投資者可以直接賣空高估資產,從而壓低價格,促使價格向真實價值回歸。賣空機制是非常重要的提高定價效率的手段。
3.做市商機制。做市商對由其做市的證券提供雙邊報價,承擔組織市場交易和維護市場穩定的義務。做市商通過調整報價和存貨數量,確保其所做市證券定價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