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班輪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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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班輪運輸是最早的班輪運輸。雜貨班輪運輸的貨物以件雜貨為主,還可以運輸一些散貨、重大件等特殊貨物。
雜貨班輪運輸中,通常在裝/卸貨港的碼頭或倉庫進行交接貨物(另有約定除外)
①能及時、迅速地將貨物發送和運達目的港。由於貨主和貨代能根據船期表預知貨物的發運和到達時間,因此能保證貨物的供需要求。
②特別適應小批量零星件雜貨對海上運輸的需要。貨主或貨代能夠隨時向班輪公司托運,而不論貨物的批量大小,因此可以節省貨物等待集中的時間和倉儲的費用。
③能滿足各種貨物對海上運輸的要求,並能較好地保證貨運質量。
④通常班輪公司都負責轉運工作。貨主或貨代可以要求班輪公司安排貨物的轉運工作,從而滿足貨物運輸的特殊需要。
攬貨: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經營的班輪航線的各掛靠港口及貨源腹地通過自己的營業機構或船舶代理人與貨主建立業務關係;通過報刊、雜誌刊登船期表;通過與貨主、無船承運人或貨運代理人等簽訂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或攬貨協議來爭取貨源。
訂艙: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輪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運人)申請貨物運輸,承運人對這種申請給予承諾的行為。
確定航次貨運任務:綜合考慮各標貨物的性質、包裝和重量及尺碼等因素,確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裝貨物的種類和數量。
(2)接貨裝船
按規定通常都由托運人將其托運的貨物送至船邊,進行貨物的交接和裝船作業。對於特殊的貨物,如危險貨物、鮮活貨、貴重貨、重大件貨物等,採取現裝或直接裝船的方式。對普通貨物,由班輪公司在各裝貨港指定裝船代理人在指定地點接受托運人送來的貨物,將貨物集中整理後按次序裝船。
(3)卸船交貨
將船舶所承運的貨物在提單上傳明的卸貨港從船上卸下,併在船邊交給收貨人並辦理貨物的交貨手續。
對於普通貨物,通常先將貨物卸至碼頭倉庫,進行分類整理後,再向收貨人交付的所謂“集中卸船,倉庫交付”的形式。
對於危險貨物、重大件等特殊貨物,通常採取由收貨人辦妥進口手續後來船邊接受貨物,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現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