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費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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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費用,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是;指在一個會計期間內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與產品銷售費用。
期間費用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和人員對企業某會計期間發生的各項期間費用按其構成項目所實施的審計。
期間費用審計的主要內容[1]
其審計的內容主要是審查管理費用(即指企業行政管理為組織.與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花的管理性費用);財務費用(即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所花的費用);產品銷售費用(即指企業在銷售產成品及自製半成品或提供勞務時的支出,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支出)包括:銷售機構的費用、設備租賃費用、廣告展覽費用、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勞務;費用支出(如運輸、裝卸、包裝、保險、代銷手續費等)以及.售後服務、費用等等。其審計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企業生產成本:計算的正確,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期間費用審計的特點[2]
期間費用審計是企業整體成本費用審計小與產品製造成本審計對應的審計業務。進行期間費用審計應考慮到:期間費用歸屬的時間範圍和業務範圍都比較清晰,易於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事項的正確、及時與否作出明確的判斷;在期間費用構成項目中,一些項目是由要素費用初次分配和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轉來,一些項目是由本期的其他支付業務形成,如果較好地進行了上述分配事項的審計,在此環節將主要是進行其他支付業務的審計;期間費用的賬務處理多採用多欄式明細賬的格式,通過對各欄登記內容的分析可知,一些內容的發生有其規律性,數據也相對均衡,如折舊額、修理費、管理人員工資,一些內容則不具有規律性,因此審計時應主要對不同的項目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