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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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標是指招標單位將確定的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發包,鼓勵施工單位進行投標競爭,從中優選出技術能力強、管理水平高、信譽可靠且報價合理的承建單位完成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工作,並以合同的形式約束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行為。
與設計招標和建設監理招標比較,施工招標的最大特點是發包的工作內容明確、具體,各投標人編製的投標書在評標中易於進行橫向對比。雖然投標人是按招標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內容和工程,量編標報價,但報價的高低並非確定中標單位的唯一條件,投標實際上是各施工單位完成該項任務的技術、經濟、管理等綜合能力的競爭。
施工招標的發包工作範圍,可以採用將項目建設的所有施工、安裝工作內容一次性總發包的全部工程招標,或是分解為單位工程及特殊專業工程幾個合同包分別招標,但不允許將單位工程肢解成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
施工招標的準備工作 [1]
招標單位在進行施工招標前,除了按規定程式完成本章第一節介紹的向招投標管理機構申請招標必須的準備工作外,為了使投標人能夠合理地預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來制定施工方案,進行編標報價;以及選定中標人後能及時開始施工,還必須完成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完成建設用地的徵用和拆遷工作;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的來源已落實;
(4)施工現場的開工準備工作如果不包括在招標工作範圍內,則應滿足“三通一平”的條件。
採用什麼方式選擇施工單位,招標單位應依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外部環境條件、自身管理能力、設計進展情況等經過充分比較後確定。招標方式取決於施工階段的分標分包計劃,以及各合同包的合同類型。全部施工內容可以只用一個合同包招標,項目法人僅與一個承建商(或承建集團)簽訂合同,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較簡單,但有能力參予競爭的投標人相對較少。如果招標單位有足夠的管理能力,也可以將全部施工內容分解成若幹個單位工程和特殊專業工程分別招標,一則可能發揮不同承建商的專業特長提高投標競爭性;二則每個分項合同比總的合同更容易落實,即使出現問題也是局部性的,易於糾正或補救。但招標發包數量的多少要適當,合同太多也會給招標工作,以及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麻煩或不必要損失。
1.合同數量的劃分
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工作內容分幾次招標,每次招標又發幾個合同包,主要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影響因素:
(1)施工內容的專業要求。如將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分別招標,土建施工可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跨行業、跨地域在較廣泛的範圍內選擇技術水平高、管理能力強而又報價合理的承建單位實施;而設備安裝工作由於專業技術要求比較高,可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選擇有能力的單位完成。
(2)施工現場條件。劃分合同包時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幾個獨立承建單位同時施工的交叉干擾,以利於監理單位對各合同包的協調管理。基本原則是現場施工過程中儘可能避免平面或不同高程的作業干擾。
(3)對工程總投資影響。合同數量劃分的多與少對工程總造價的影響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問題,應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進行客觀分析。只發一個合同包,便於承建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工、施工機械和臨時設施可以統一使用;劃分合同數量較多時,各投標書的報價中均要分別考慮動員準備費、施工機械閑置費、施工干擾的風險費等。但大型複雜項目的工程總承包,由於有能力參予競爭的單位較少,往往導致中標的合同價較高。
(4)註意發揮承建單位的特長。施工企業往往在某一方面有其專長,如果按專業劃分合同包,可以增加對某一專項施工有特長的承建單位的吸引力,甚至還可能招請到有專利施工技術的企業完成特定工程部位的施工任務。
(5)有利於各合同工程的銜接。主要指劃分各合同包的工作範圍時,充分考慮各合同在施工過程中空間和時間的銜接。避免產生平面或立面交接工作責任的推諉或扯皮,以及關鍵線路上的施工項目內容劃分為不同合同包時要保證總進度計劃目標的實現。
(6)其它因素影響。影響分標或分包的因素很多,如籌措建設資金的計划到位時間、設計圖紙完成的進度計劃等條件。
2.合同類型的選擇
每一發包工作內容選用哪種計價方式的合同類型,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技術經濟指標招標前研究的深度,以及確保工程成本、工期和質量的要求等因素綜合考慮後決定。
(1)項目規模和複雜程度。中小型工程一般可選用總價合同方式承包。規模大、工期長且技術複雜的大中型工程項目,由於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通常採用單價合同承包。
(2)工程設計的具體、明確程度。施工圖設計完成後進行招標的中小型工程,要求投標人據以編製投標報價的圖紙、工作內容和工程量在施工過程中不會有較大變化,可以採用總價合同。建設周期長的大型複雜工程,往往初步設計完成後就開始施工招標,在不影響施工順利進行的前提下陸續發放施工圖紙。由於招標文件中的工作內容詳細程度不夠,投標人據以報價的工程量為預計量值,為了合理地分擔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及取得有競爭性的報價,一般應採用單價合同。
(3)採用先進施工技術的情況。如果發包的工作內容屬於採用沒有可遵循規範、標準和定額的新技術或新工藝施工,為了避免投標人盲目地提高承包價格,或由於對施工難度估計不足而導致虧損,較為保險的作法是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議標選擇施工單位。
(4)對施工要求的緊迫程度。某些緊急工程,特別是災後修複工程,要求儘快開工且工期較緊。此時可能僅有實施方案,還沒有設計圖紙。由於不可能讓承建單位合理地報出承包價格,只能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以議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
在確定了項目的分標計劃和各合同的承包方式基礎上,再選擇各項施工內容的招標方式。
- ↑ 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教材編寫、審定委員會.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7年0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