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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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增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或已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是掛牌公司在掛牌後進行定向發行股票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內發行股票累計融資額低於公司凈資產的20%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在每次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情況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投資信息相對封閉。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
(1)選擇一家從事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經紀業務的主辦券商;
(2)提供滿足新三板投資要求的證明材料,和主辦券商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
(1)企業可以在掛牌前、掛牌時、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發行後再備案;
(2)企業符合豁免條件則可進行定向發行,無須審核;
(3)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針對特定投資者,不超過35人;
(4)投資者可以與企業協商談判確定發行價格;
(5)定向發行新增的股份不設立鎖定期;
(1)確定發行對象,簽訂認購協議;
(3)證監會審核並核准;
(4)儲架發行,發行後向證監會備案;
(5)披露發行情況報告書。
(1)新三板作為股權轉讓系統,其交易功能尚還不發達。在協議轉讓方式下,新三板市場整體交易量稀少,投資者很難獲得買入的機會。未來定向增發會是新三板企業股票融資的主流方式。投資者通過參與新三板企業定向增發,提前獲取籌碼,享受將來流動性迅速放開帶來的溢價;
(2)新三板定向發行融資規模相對較小,規定定向增發對象人數不超過35人,因此單筆投資金額最少只需十幾萬元即可參與,無需占用大量資金;
(3)新三板定向發行不設鎖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後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鎖定風險;
(4)新三板定向發行價格可協商談判來確定,避免買入價格過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