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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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育審計[1]
教育審計是國家各級審計機關依據國家的財經法規,對教育部門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獨立地加以審核、評價的管理活動。教育審計不僅可以對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財務計劃、資金收支等財務工作進行監督,也可以對這些部門的主管人員的財務進行監督,揭露和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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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審計的程式和方法[1]
教育審計的基本程式包括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三個階段。準備階段主要是確定審計目標,明確審計任務,委派審計人員,制定審計計劃,調查瞭解基本情況。審計實施階段主要是核對被審計單位的報表與總賬以及總賬與明細賬的數字是否相符,對被審計單位的財產、資金、人員等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審計記錄。
審計終結階段主要是撰寫審計報告,做出審計結論,提出處理意見。
教育審計方法和一般財務審計方法相同,主要包括核對法、審閱法、比較法、抽樣法和推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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