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途徑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成本途徑是以資產重置成本為基礎對象,以廠商數據為基本信息來源的評估途徑。由於資產成本客觀性強,是計價的基礎,又與現行市價和收益具有比較穩定的聯繫,因而這種途徑應用廣泛。
成本途徑的評估方法[1]
1.用於評估重置成本價格。運用成本途徑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價格,或據被評估資產購置情況,考慮到現實變化分析確定;或據同類資產新近購置或重置成本評估的數據調整確定。評估時,要求逐項計算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價格,要分別計算重置全價、各項損耗,最後確定資產重置全價。用公式表示為:
被估資產重置成本凈價=∑(被估資產重置成本全價-應扣各項損耗)
2.用於評估收益現值價格。收益現值價格可以分解為兩大要素,一是資產重置成本;一是被估資產與社會平均資產收益的差額的本金化價格,在資產評估中可分兩個步驟:首先以重置成本價為收益現值計價的基礎;其次對資產超額收益或缺額收益進行本金化,對重置成本進行調整。其中超額收益部分本金化為商譽,而缺額收益部分本金化為經濟性損耗或貶值。基本思路用公式表述為:
資產收益現值=∑(有形資產重置凈價+包括商譽在內的全部無形資產凈價)-經濟性貶值
3.用於評估變現價格及清算價格。按照不同類型資產的變現價格與重置成本之間的比例關係,並考慮資產變現風險和供求關係的影響,可用公平市場下的重置成本評估變現價格,用公式表述為:
資產變現價格=被估資產重置成本凈價×同類資產市價成本繫數±市場供求關係和變現風險調整數
這種思路對於評估清算價格也適用。
- ↑ 龔光漢.會計大辭典 第3捲.內蒙古文化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