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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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途径是以资产重置成本为基础对象,以厂商数据为基本信息来源的评估途径。由于资产成本客观性强,是计价的基础,又与现行市价和收益具有比较稳定的联系,因而这种途径应用广泛。
成本途径的评估方法[1]
1.用于评估重置成本价格。运用成本途径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价格,或据被评估资产购置情况,考虑到现实变化分析确定;或据同类资产新近购置或重置成本评估的数据调整确定。评估时,要求逐项计算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价格,要分别计算重置全价、各项损耗,最后确定资产重置全价。用公式表示为:
被估资产重置成本净价=∑(被估资产重置成本全价-应扣各项损耗)
2.用于评估收益现值价格。收益现值价格可以分解为两大要素,一是资产重置成本;一是被估资产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的差额的本金化价格,在资产评估中可分两个步骤:首先以重置成本价为收益现值计价的基础;其次对资产超额收益或缺额收益进行本金化,对重置成本进行调整。其中超额收益部分本金化为商誉,而缺额收益部分本金化为经济性损耗或贬值。基本思路用公式表述为:
资产收益现值=∑(有形资产重置净价+包括商誉在内的全部无形资产净价)-经济性贬值
3.用于评估变现价格及清算价格。按照不同类型资产的变现价格与重置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并考虑资产变现风险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可用公平市场下的重置成本评估变现价格,用公式表述为:
资产变现价格=被估资产重置成本净价×同类资产市价成本系数±市场供求关系和变现风险调整数
这种思路对于评估清算价格也适用。
- ↑ 龚光汉.会计大辞典 第3卷.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