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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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原則(Principle Of C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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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原則是指進行成本核算應當遵循的規範,是人們在成本核算實踐中總結的經驗,並把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而逐漸形成的,是成本核算方法的基礎和依據。是計算成本應遵循的原則。
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則。指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
2.可靠性原則。包括真實性和可核實性。真實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與客觀的經濟事項相一致。可核實性指成本核算資料按一定的原則由不同的會計人員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
3.相關性原則。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時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為管理當局提供有用的信息,為成本管理、預測、決策服務。及時性是強調信息取得的時間性。及時的信息反饋,可及時地採取措施,改進工作。
4.重要性原則。對於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為重點,力求精確。而對於那些不太重要的瑣碎項目,則可以從簡處理。
5.一致性原則。成本核算所採用的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後連貫,互相可比。
6.分期核算的原則。企業為了取得一定期間所生產產品的成本,進行分期,分別計算各期產品的成本。
7.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不論是否已經支付,都要計入本期成本;不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即使在本期支付,也不應主考試本期成本。
8.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生產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要按實際耗用數量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完工產品成本的計算要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