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馬汽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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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馬汽車公司(Hummer)世界公認的性能最優秀的民用越野車悍馬汽車公司網站:http://www.hummer.com/ 英文
悍馬(Hummer)最早是美國AM General公司(簡稱AMG)生產的,現在,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歸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所有。
AMG公司的創始人是一位自行車製造商烏特,1903年成立越野(Overland)汽車部。 1908年,約翰.威利購買了越野汽車部,並於1912年成立威利斯-越野(Willys-Overland)汽車公司,生產威利-騎士汽車。二戰期間的 1940年7月11日,美國軍方向135個企業發出了研製一種輕型偵察車的招標書,條件苛刻而且時間緊,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標,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生產最早期的吉普“WillysMA”。後來軍方綜合三家企業的產品優點,以WillysMA做基礎,委托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重新進行標準化設計,這種標準化車就是WillysMB。至二戰結束時,威利斯公司生產了36萬輛WillysMB吉普車。
1953年,商人凱賽購買了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更名為凱賽-吉普公司。1970年美國汽車公司(後被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兼併)購買了凱賽-吉普公司,又改後為吉普公司,該公司由商務汽車部和政務汽車部等兩個獨立部門組成。1971年政務汽車部成為美國汽車公司子公司- AMG汽車公司。
1980年美國陸軍決定研製一種通用型的4輪驅動輕型卡車,主要目標是取代當時比較落後的多型號軍車,將多種型號的車輛統一成單一型號的車輛,以求降低採購成本、簡化備件供應和維修。並於1981年向美國各大車廠招標。結果AMG公司憑藉長期生產軍用車輛的經驗優勢中標,並很快製造出樣車,取名Hmmwv,通過3.2萬公裡的行駛測試。1983年美國軍方與AMG公司簽訂了首批供應5.5萬輛Hmmwv的合同;同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汽車公司。至今,Hmmwv系列車輛車產超過14萬輛,美軍方裝備了10萬輛,並出口到30多個國家和地區。Hmmwv曾參加了海灣“沙漠風暴”戰爭,承擔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任務。戰後美國五角大樓公佈戰事的最終報告稱:“Hmmwv車滿足了一切要求,或者說超出了人們的要求,……顯示了極好的越野機動性能,其可用性超過了陸軍的標準,達到90%。”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1992年,AMG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AMG推出了Hmmwv的民用車,取名Hummer,譯音“悍馬”,一個十分貼切的中文名稱。由於優異的運行性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反而“老祖宗”Hmmwv少人知曉。
Hmmwv外觀剛烈,凶悍十足。它不是為民間設計,而是為美軍的嚴酷要求而設計出來的。軍隊要求汽車在幾乎滿負荷的使用情況下,其使用壽命長達12年。前所未有的動力性能、操縱性能及耐久性能,能夠適用於各種特殊的路面,能夠行駛許多運動型車輛無法行駛的道路,被業界譽為“越野車王”。它具有高尺寸的離地間隙,大角度的接近角和離去角,車體寬,重心低,V8柴油機,全時4輪驅動,獨立懸掛,動力轉向等。還有中央輪胎充氣系統,駕車者可以變化輪胎氣壓,裝配泄氣保用輪胎,輪胎泄氣時仍可以48公裡時速行駛30公裡。而悍馬在舒適性、內部裝飾、動力性能與軍用型Hmmwv有所改變外,車型外表仍保持一致,在城市行駛特別的“另類”。
悍馬系列有五種車型,分別有兩門、四門硬頂兩廂體車,四門軟蓬兩廂體車,四門及兩門皮卡。現在,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已從AMG公司獲得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並設計了新款悍馬H2,內部裝飾豪華,真皮座椅,中央信息顯示系統,GPS衛星導航系統、DVD及音響系統、夜視行駛系統、行動電話座與手提電腦等,已經在2002年初投放市場。
好像不是吧~當時是蘇聯的產物~但是產權賣給美國了~然後配發軍隊~美國的東西大多是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