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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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築工程定額 [1]
建築工程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完成單位合格產品所必須消耗的勞動力、材料、機械台班的數量標準。建築丁程定額反映了在一定社會生產力條件下建築行業的生產與管理水平。
建築工程定額是根據國家一定時期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根據定額的不同用途和適用範圍,由國家指定的機構按照一定程式編製的。在我國建築工程定額有生產性定額和計價性定額兩類,典型的生產定額是施工定額,典型的計價性定額是預算定額。
1.按主編單位和執行範圍分類
建築工程定額按其適用範圍可分為全國統一定額、行業統一定額、地區統一定額、企業定額和補充定額幾種。
2.按內容和用途分類
國家頒佈的建築工程定額根據其內容和用途可分為施工定額、預算定額、概算定額、概算指標和工期定額等幾種。
3.按生產要素分類
建築工程定額按其生產要素分類,可分為勞動消耗定額、材料消耗定額和機械台班消耗定額。
4.按費用的性質分類
建築工程定額按其費用分類,可以分為直接費定額、間接費定額等。
建築工程定額分類詳見下圖1-1。
1.真實性和科學性
建築工程定額應真實地反映和評價客觀的工程造價。工程造價作為國民經濟的綜合反映,它受到經濟活動中各種因素的影響,每一因素的變化都會通過定額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出來。定額必須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反映工程建設中生產消費的客觀規律。
定額的科學性,表現為定額的編製是在認真研究客觀規律的基礎上,自覺遵循客觀規律的要求,用科學方法確定各項消耗量標準。所確定的定額水平,是大多數企業和職工經過努力能夠達到的平均先進水平。
建築工程定額作用主要體現在下麵幾個方面:
(1)定額是編製工程計劃組織和管理施丁的重要依據;
(2)定額是確定建築工程造價的依據;
(3)定額是建築企業實行經濟責任制的重要環節;
(4)定額是總結先進生產力方法的手段。
我國建築工程定額的發展 [2]
我國建築工程定額,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從分散到集中統一領導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發展過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十分重視建築工程定額的測定和管理。1955年,原建工部編製頒發了《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定額》,1957年又在1955年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重新頒發了《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定額》。這以後,原國家建委將預算定額的編製和管理工作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區,各地區先後組織編製了本地區使用的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工程建設定額管理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建立勞動定額編製機構,充實定額管理人員,負責對定額進行修訂,頒發新定額。1985年以後,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先後組織編製頒發了《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全國統一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以及《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等。
1992年我國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在工程建設管理中,有人對定額的存在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定額是我國改革開放之前計劃經濟的產物,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特別是工程量清單實施以後。為此,有必要對定額的產生、發展、本質和地位進行進一步的探索研究,統一認識,將對提高項目投資和工程建設效益,促進我國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