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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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方法學(Ethnomethod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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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方法學也稱民本土方法論或俗民方法學,是研究人們在日常生活互動中使用方法的理論,其創始人是美國社會學家芬克爾。常人方法學代表人物加芬克爾(Harold Garfinkel)、薩克斯、謝格洛夫 (Emanuel Schegloff)、沙德諾 (David Sudnow)、特納 (Roy Turner)等
常人方法學認為,社會學應該研究常識世界,研究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實踐活動,而實踐活動具有能動性。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行動具有權宜性,即行動並不是按照事先規定的規則進行,而是行動者根據局部情況、場景條件,並依賴自身的努力去完成的。規範只是行動者理解與說明實踐行動的參照。場景本身是行動的一部分,它與行動一樣是社會成員通過努力構成的成果。
常人方法學認為,在日常實踐過程中,行動、說明和場景構成了複雜的整體,它們之間存在著複雜的辨證關係,它們互為條件使實踐行動具有反身性。這就是說,行動與環境是不斷處於相互建構之中的。於是,在常人方法學看來,對人們行動的理解應該是對其實踐系統的理解。
常人方法學認為,社會學應該研究常識世界,研究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實踐活動,而實踐活動具有能動性。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行動具有權宜性,即行動並不是按照事先規定的規則進行,而是行動者根據局部情況、場景條件,並依賴自身的努力完成的。規範只是行動者理解與說明實踐行動的參照。場景本身是行動的一部分,它與行動一樣是社會成員通過努力構成的“成果”。
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的溝通和社會行動具有“索引性”,即當事人的實踐活動運用共同完成且未經申明的假設和共用知識進行。由於日常語言和實踐行動是以“索引性表達”的方式 進行的,所以僅從遵守規則的角度來考慮行動問題並不合適。行動(或表達)的“無盡索引性”表明,對它們的意義必須訴諸索引及其行動表達的意義才能理解。比如加芬克爾發現,在日常談話中人們之間的互相理解不僅基於當事人說出來的東西,而且根據大量談話中未提到的因素,即言外之意。對這些言外之意的理解要依賴於談話所涉及的當事人最近的互動發展過程及前景預期,依賴於對話發展的一系列時間上連貫的表達,依賴於談話過程等。
常人方法學認為,在日常實踐過程中,行動、說明(即行動可被觀察、被報道)和場景構成了複雜的整體,它們之間存在著複雜的辯證關係,它們互為條件使實踐行動具有反身性(reflexivity)。這就是說,行動與環境是不斷地處於相互建構之中的。於是,在常人方法學看來,對人們行動的理解應該是對其實踐系統的理解。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關於行動的反思性監控的概念說明瞭作為一個持續過程的人的能動行動的複雜性。他認為,人們是根據自己的動機而採取行動的,並且對自己的行動保持著理論化的理解,這使人的行動(包括後續行動)總是表現出目的性,這就是行動的反思性監控。然而人又可能是在並非完全認識到的條件下行動的,這樣,人的行動可能會產生一些意外後果,而這些包括意外後果的結果作為前提條件影響著人的下一個行動。由此可見人的行動、社會互動的複雜性。
常人方法學創立於1960年代中期,這個詞是由加芬克爾在1954年發明的。“ethno”指的是普通人,“methodology”是方法論之意,所以常人方法學分析的是普通人處理日常生活社會互動的基本方法。
該理論的思想來源是:⑴帕森斯的社會學理論;⑵現象學與現象學社會學;⑶維特根斯坦和日常語言哲學;⑷符號互動論;⑸經典社會學理論。
1、帕森斯的社會學理論
常人方法學理論是帕森斯理論的一種“顛倒”,即將帕森斯對社會秩序的解釋“去神化”和“去物化”,使整個帕森斯的秩序理論擺脫意志論的色彩,從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經驗角度來理解社會秩序。對帕森斯的理論進行批判,認為穩定的社會行動模式是行動者權宜性努力的“成果”;規則在行動之後,是使行動成為“可說明的”一種工具;如果存在社會“秩序”的基礎,那也是認知性而非規範性。
2、現象學與現象學社會學
現象學與社會學是對常人方法學影響最大的理論傳統,為常人方法學家提供瞭如何解決社會學問題的基本思路。胡塞爾(埃德蒙德·胡塞爾)認為知識,僅限於直接來自感性現象,其餘的知識範疇,屬於人對事物的直覺,深思或內省之產物,應該給予祛除。舒茨在此基礎上特別強調日常生活世界的瞭解與描述。這兩種觀點對常人方法學有很深的影響。
3、維特根斯坦和日常語言哲學
維特根斯坦對常人方法學最主要的影響是他對“規則”問題的批判性分析。此外,由於常人方法學對日常語言的重視,許多日常語言哲學家對常人方法學家的社會分析也產生了不少影響,特別是談話分析學者的許多想法都頗為收益於此。
4、符號互動論
戈夫曼對日常“接觸”和“互動儀式”的研究,與常人方法學多有相契。他晚年關於“互動秩序”的提法也與常人方法學對秩序問題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5、經典社會學理論
常人方法學在某些方面還是很接近經典社會學家的觀點,如塗爾乾晚年對社會認知的關註,韋伯(馬克斯·韋伯)對社會學方法論的論述和解釋社會學的設想,尤其是齊美爾對“社會如何是可能的” 的思考。
(1)說明(accounts)是指人們對自己,對他人宣稱正在從情境當中獲取意義的能力。說明包括語言和意義。
(2)考慮,又稱“計算”或“算計”指人們對外部世界做出解釋的過程,是每一個人依其行為情景所賦予意義的能力。
(3)指示性,又稱“索引性”指一切考慮都對應於其特定行為情境:地點、時間、當事人、行為意圖等。因此,研究者必須站在行動者的角度來理解其行為的意義和背景。
(4)省略原則指人們在交往中允許不清楚的信息存在,待以後弄清,而不會力圖問清一切情況,使交往無法繼續。
(5)文件方式指人們在交往中往往尋找不明言的潛在的含意以理解相互的行為,決不是孤立地去對待每一件事。
(6)自然語言指人們在交談中往往輪流對話而不使會話中斷的基本結構。
(1)對以帕森斯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日益脫離社會進行了經驗的批判;
(2)拒斥傳統社會學研究中建立在科學主義與客觀主義基礎之上的社會學假定;
(3)對傳統社會學科學理性的批判。
⑴反身性:傳統社會學太過缺少自我批判。
⑵傳統社會學未能真正從日常現實生活中建構知識,背叛社會事實。
⑶傳統社會學把把生活世界當作取材對象,殊不知每一種題材都能單獨扮演主題的角色。
⑷在討論科層制或組織內行動時,常人方法論則研究行動者使用這些因素的實際情形。
⑸常人方法學主張社會化是小孩與成人之間的雙向溝通的互動關係。
總的來說,常人方法學反對塗爾乾的“社會事實的客觀實體論”,否定社會事實的外在性與約制性。認為在日常生活中,每個個體都依照其社會化所習得的規範與價值,作為參考架構。也就是說,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在參與社會事實的建構。
常人方法學反對功能學派和互動論的“社會事實的既存論”。這兩派都忽視了互動過程中個人的自主性與主觀意義的存在。常人方法學特別重視個人的情境釋義及其結果。
1、常人方法學非常強調個人間的微觀互動過程,強調對行為者主觀意圖的理解,並把這種原則應用於經驗研究,從而在方法論上發展和充實韋伯的理解的社會學。它的徹底反思性和批判性也為社會學界註入了新的活力,開啟新的思考角度。1970年代以來,常人方法學作為一種新的學派已逐漸被社會學界所接受。
2、它的局限性在於缺乏對時間和歷史的關註。如果僅僅站在一個似乎“超然”的立場上,指責現有社會分析的缺陷,這是遠遠不夠的。批判和批評應該僅僅是一個開端,真正創造性的工作是清理理論遺產,進行廣泛對話。這也便是常人方法學要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