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議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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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議程設置(Attributes agenda-set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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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議程設置是指大眾傳播往往不能決定人們對某一事件或意見的具體看法,但可以通過提供給信息和安排相關的議題來有效地左右人們關註哪些事實和意見及他們談論的先後順序。大眾傳播可能無法影響人們怎麼想,卻可以影響人們去想什麼。
早期“議程設置”研究主要關註大眾傳媒從一系列議題中通過凸顯某些議題使其成為公眾議題的功能,後來的研究則發現,媒介的議程設置效果還不僅僅停止在“制約視野”的層面上,還有著更深層次的影響。大眾傳媒報道的對象事物具有各種各樣的屬性,有正面的,有負面的,也有中性的;大眾傳媒對某些特定屬性進行凸顯和淡化處理,使對象事物的“主導屬性傳達給受眾,也會影響到受眾對事物性質的認識、判斷和態度”。
1997年,麥庫姆斯和肖提出議程設置理論的第二個層次——屬性議程設置。其核心觀點是:議程上的每個客體都有其不同的屬性,即用來描述它們的特征特性。當新聞媒介報道一個客體時,一些屬性被突出強調而另一些屬性則一帶而過。媒介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和報道方針,從報道事件中選擇出他們認為最重要的屬性進行加工整理,賦予一定的結構秩序,然後以“報道事實”的方式提供給受眾。媒介不僅告訴我們想什麼,而且告訴我們怎麼想。
他們認為,議程設置的第一級決定受眾議程的內容,即“想什麼”。議程設置的第二級則是關於受眾如何想。大眾媒體不僅影響了選民對客體的註意程度,也影響到他們對議題屬性的判斷。在一則新聞中,不同屬性構成了重要性的排列等級,比如報道哪些內容省略哪些內容、強調哪些細節弱化哪些細節等。
議程設置的第一層傳遞的是對象的顯著性,第二層傳遞的是屬性的顯著性。傳統議程設置理論的重點落在傳播效果研究的初始階段——贏得關註,而屬性議程設置理論則關註傳播效果研究的終端——形成認知。根據屬性議程設置理論,大眾傳媒在影響公共輿論的內容(議題)、形塑公共議題的價值取向方面扮演了更為重要的角色。
屬性議程設置的特點是:
1、傳播效果分為認知、態度和行動三個層面,這些層面同時也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效果形成過程的不同階段,“屬性議程設置”假說的著眼點是完整意義上的效果形成過程的最初階段,即認知層面上的效果。
2、“屬性議程設置”理論所考察的,是作為整體的大眾傳播具有較長時間跨度的一系列報道活動所產生的中長期的、綜合的、巨集觀的社會效果。這裡著眼的是傳播日常新聞報道和信息傳播活動所產生的影響。
3、“屬性議程設置”理論暗示了這樣一種媒介觀,即傳播媒介是從事“環境再構成作業”的機構。
①媒體議程設置:一種特殊新聞問題之報道的相關數量由大眾媒體把關者、重大新聞事件的影響、受眾的興趣所決定。
②公眾議程設置:公眾決定哪些問題相對來說最重要。
③政策議程設置:政府體系或被選出官員的問題議程得以確定,以法律的通過或基金的調撥為標誌。
這是一個線性過程:媒介議程→受眾議程→政策議程
此外,第二層議程設置的功能主要是通過媒介對其報道議題的“框架”實現的,由此引發了對於“框架”效果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