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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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經理是企業財務的“電子眼”,他的職責是及時發現資產和資金使用、業務和管理流程上的漏洞,採取預警措施,為企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工作的特點要求他們既要熟悉內部審計、財務、稅務等專業工作,具備一定的企業管理、法律等綜合知識,還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除具有國家財政部的註冊會計師CPA認證外,還需要有豐富的審計工作經驗。
(1)熟悉中西方財務核算系統,以及公司財務會計、審計、稅務、外匯等業務。
(2)熟悉審計操作程式和審計方法。
(3)熟悉會計操作、會計核算及審計的全套流程與管理。
(5)熟悉財務管理、企業融資及資本運作。
(6)良好的口頭及書書面表達能力。
(8)具有較高的領導管理能力。
(9)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權力
(1)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有越級彙報的權力。
(2)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在報經理批准後有處罰的權力。
(3)對財務運作全過程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4)要求相關部門配合相關審計工作的權力。
(5)審計過程中,要求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無條件提供相關依據的權力。
(6)具有部門內部員工考核的權力。
(7)具有部門內部員工聘任、解聘的建議權。
(8)其他相關權力
工作內容
按照國家審計法規、公司財會審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負責擬訂公司具體審計實施細則;
建立對於資產和資金使用的監控機制及其它財務監控機制,發現違規現象時,及時採取預警措施;
組織對公司重大經營活動、重大項目、重大經濟合同的審計活動;
全面審查各區域對授權制度和作業流程的執行情況;
與銀行、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外部審計人員建立並保持緊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