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孟德斯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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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Montesqu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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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路易·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 - 1755年2月10日),法國啟蒙思想家,社會學家,是西方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人。“拜占庭帝國”這個說法的流行,孟德斯鳩出力甚多。
- 1689年,孟德斯鳩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伯烈德莊園的貴族世家中。自幼受過良好教育。
- 1707年,19歲時獲法學學士學位,出任律師。
- 1714年,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
- 1716年,繼承了波爾多法院院長(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這個職務)職務,並獲男爵封號。孟德斯鳩博學多才,對法學、史學、哲學和自然科學都有很深的造詣,曾經撰寫過許多有關論文。
- 1721年孟德斯鳩化名“波爾·馬多”發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這部書通過兩個波斯人漫游法國的故事,揭露和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惡,用諷刺的筆調,勾畫出法國上流社會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臉,如荒淫無恥的教士、誇誇其談的沙龍紳士、傲慢無知的名門權貴、在政治舞臺上穿針引線的蕩婦等。書中還表達了對路易十四的憎恨,說法國比東方更專制。這部書受到了普遍歡迎。
- 1726年,他出賣了世襲的波爾多法院院長職務,遷居巴黎,專心於寫作和研究。漫游了歐洲許多國家,特別是在英國呆了兩年多,考察了英國的政治制度,認真學習了早期啟蒙思想家的著作,還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
- 1731年回到法國後,潛心著述。
- 1734年發表《羅馬盛衰原因論》,利用古羅馬的歷史資料來闡明自己的政治主張。
-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響最大的著作《論法的精神》發表。這是一部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這部書受到極大的歡迎,兩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鳩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又不是一個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論者。他最重要的貢獻是對資產階級的國家和法的學說作出了卓越貢獻,他在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別強調法的功能,他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法又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兩類,自然法是人類社會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規律,那時候人類處於平等狀態;人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鳩提倡資產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要受法律的制約,政治自由並不是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他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其中還提出了“地理環境決定論”,認為氣候對一個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風俗等會產生巨大影響,認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間,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間有非常密切的聯繫,認為國家疆域的大小同國家政治制度有極密切的聯繫。
- 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於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完全否定了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教會、國會和貴族。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他的這個說法強烈影響了西方對中國的印象,一針見血地總結中國政治制度的細節和特點,以“專制”二字描述。
- 《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1721年)
- 《羅馬盛衰原因論》(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 《論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孟德斯鳩的精神在中國日後的日子里一定會遍地開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