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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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Montesqu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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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 - 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
-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
- 1707年,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
- 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
- 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 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 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
-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 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他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 《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1721年)
- 《罗马盛衰原因论》(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 《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孟德斯鸠的精神在中国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遍地开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