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權益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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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權益變動(change in ownership of a subsi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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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權益變動是指子公司因營業活動的需要,通過增發股份、縮減資本、分派股票股利等手段而引起的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股東權益業務可能導致母公司持股比例的變化,而使合併報表的編製更為複雜。
子公司增長股票是為了擴大經營規模進行外部籌資的重要手段。子公司擴充生產和經營規模,以及對外籌資均受母公司的控制。母公司可以決定讓子公司新建工廠,而向母公司發行股票,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追加投資。子公司還可以向外界發行普通股份。在子公司存在少數股權時,若增發普通股,而母公司又放棄認購權,少數股東仍有按比例優先認購股份的權利。
若子公司按比例向多數股東和少數股東增發股票,則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子公司僅向外界發行股份,母公司放棄了認購權,或子公司增發的股份全部由母公司購入,則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會發生變化。後兩種情況會對母公司的長期股票投資產生影響,影響的程度取決於增發股票的價格。
- (一)、子公司僅向外界增發股票
子公司僅向外界增發股票時,母公司的持股數不變,但持股的比例卻下降了。子公司向外界增發股份的價格可能與每股賬麵價值相等,也可能低於每股賬麵價值,更多的是高於每股賬麵價值。在低於每股賬麵價值向外增發股份時,母公司會發生損失;在高於每股賬麵價值向外界增長股份時,母公司會發生利得。
對於母子公司僅向外界增發普通股引起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從而導致母公司發生的損益,一般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
(1)按子公司增發股份前後母公司所持股份的賬麵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母公司的長期股票投資和資本公積賬戶;
(2)將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減少視為母公司出售了減少份額的股份,因而將長期股票投資減少份額的賬麵價值與母公司分享的子公司增發股票所得款項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
這一種處理方法的依據是,子公司增發股份是一項資本業務,資本業務的損益不得納入利潤表,也不能增加留存利潤。在過去,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主要按這一方法處理。從80年代起,也開始允許公司將其確認為投資損益,但對利得的確認仍有嚴格的限制,一旦確認了這種損益,不論其數額大小,均應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主張確認為投資損益的主要理由是,子公司向外界增發股份減少母公司持股比例,與母公司直接出售子公司股份而減少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其實質完全相同。
- (二)、子公司僅向母公司增發股份
子公司僅向母公司增發股份時,母公司的持股數與持股比例均會增加。子公司向母公司增發的股份,其價格會低於、高於或等於子公司每股賬麵價值。低於或高於子公司每股賬麵價值的差額可以有兩種處理方法:(1)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損益;(2)將其分攤到子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和商譽。從理論上說,既然子公司增發的股份全部售給母公司,也即母公司的追加投資,其會計處理應與投資的處理相同,這樣子公司僅向母公司增發股份的業務就不會產生損益或調整資本公積,相反應將投資成本與賬麵價值的差額視為可辨認凈資產賬麵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和商譽,其數額等於出售股份前後母公司在子公司股東權益中持有的賬麵價值的差額。
在允許發生庫藏股業務的國家,編製合併報表時,企業合併日子公司已擁有的本公司股票(即庫藏股),應視為已股份(retired stock),因為庫藏股並非發行在外,也未被母公司所取得。在合併報表工作底稿上,應抵消庫藏股,同時註銷相應部分的子公司股東權益。
合併後子公司取得庫藏股,減少了子公司的股東權益,也減少了子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若子公司按賬麵價值從少數股東取得庫藏股,雖然母公司在子公司股份中所占的份額上升了,但母公司在子公司分離的凈資產賬麵價值不變。子公司按高於或低於賬麵價值從少數股東收購股份,則不僅增加了母公司在子公司股份中的份額,而且還使母公司在子公司分享的凈資產賬麵價值發生了變化。在後一種情況下,應按子公司在收購庫藏股並後母公司在子以司資產中分享的賬麵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母公司的長期股票投資和資本公積。
- (一)、子公司的股票股利及股票分割
子公司宣告併發放股票股利對母公司的長期股票投資賬戶就同影響,母公司也不能確認為投資收益。雖然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是留存利潤的資本化,不需要在母公司進行會計處理,但卻改變了子公司的股東權益結構,這種變化需要在合併工作底稿上加以抵消。股票股利本身因母公司未作賬戶處理,不需要抵消。所以,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不影響合併留存利潤數。合併留存利潤應當反映企業集團尚未分配給母公司股東或已被母公司資本化了的留存利潤。
子公司進行股票分割或股票合併,只使股份數發生增減變化,但並不影響子公司的凈資產和各股東權益賬戶餘額,此外,也不影響母公司的會計處理以及合併工作底稿上的抵消和調整分錄均不受影響。
- (二)、未被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優先股
在子公司股東權益中存在優先股時,合併報表編製的複雜性表現在於,需要考慮優先股的權利,將子公司的股東權益和凈利潤在優先股和普通股之間加以分配。若優先股份有贖回價格,贖回價格就是分配給優先股東的數額。若沒有贖回條款,分配給優先股東的數額一般就是優先股的面值,也可能加上按規定在清算時可以得到的溢價(視公司章程而定)。
在合併報表上,對於未被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優先股,有兩種處理方法:(1)將優先股視為少數股權,與子公司的少數股權(普通股)一視同仁,這樣,分配給優先股的利潤和少數股東利潤合併列為少數股東權益。這是因為合併報表主要服務於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它不為少數股東服務。(2)子公司的段先股不轉為少數股東權益,而是單獨列為企業集團的發行在外股份,但需在合併報表中註明發行公司的名稱。
- (三)、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優先股
當母公司購入子公司的優先股時,發生了集團內部的優先股業務。從企業集團來看,相當於股份的贖回。將其稱為股份贖回,是因為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上,優先股的賬麵價值不再列為少數股東權益。但這種贖回又是推定贖回,原因在於母公司賬上的優先股投資和子公司賬上的優先股權益分別在母、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上反映。
母公司購入子公司優先股而發生的推定贖回,在合併報表上應當反映。也就是,與母公司所持有優先股有關的權益和優先股投資需要抵消,但兩者的差額不能納入利潤表,而是調整資本公積,併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上反映。若資本公積不足以彌補購買價格大於購麵價值的差額,可通過減少母公司的留存利潤加以抵消。